第三百七十一章 收购银行(续)
第三百七十一章收购银行 ”目前我们正在接触两家银行的主要股东,具体结果需要明后两天才知道。“ 港城银行业实行三级制,三类金融机构包括持牌银行、有限持牌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统称为认可机构。 三类认可机构中,持牌银行可以提供包括零售和批发性业务在内的全面银行服务,可以经营往来账户或储蓄账户业务,接受公众任何数额及期限的存款以及经营一切银行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等,所有持牌银行均须成为港城银行公会成员。 而且必须是本地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3亿港元的实收资本,以及曾作为认可机构经营最少3年。 持牌银行须达到最低规模准则,即客户存款总额30亿港元及资产总额40亿港元。 有限持牌银行的申请人,须拥有至少一亿港元的已发行实收资本,主要从事商人银行及资本市场等业务,包括为工商企业筹集数额较大的银团贷款,报销股票及证券,进行投资管理及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等,并可接受公众任何期限的通知和定期存款,但存款不少于50万港币。 他们的客户一般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工商机构及大额投资者。 这类银行在宣传刊物或广告内可用“银行”字样,但必须加上“有限制牌照”、“商人”、“投资”或“批发”等字样,为避免与持牌银行混淆,“零售”或“商业”字样一律不能采用。 说到低区别在于持牌照银行是商业银行加投资银行业务,而有限持牌照银行就有点类似投资银行附带带门槛的商业银行业务。 当然还有最后的’接受存款公司‘牌照,这就是只能经营有限的投资银行业务和有限的存款业务了。 事实上港城的银行牌照是和美国、欧洲、日本的主流银行牌照有很大区别的。 美国自1933年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和投资银行业务分开。 目的是防止商业银行损害储户的利益,把资金转去投资而让储户承担巨大的风险。 这种制度获得了世界上几乎大多数金融业活跃和发达国家的借鉴和仿效。 但是,从70年代起,由于数学、金融学、统计学等学科的发展,以及科技和社会变革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经营步履维艰,很多的银行陷入经营困难以致陷入倒闭。 特别是78、88-92、至1998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导致此制度的日渐崩解。 1999年3月美国实施,从此导致全能银行的出现。 所以就美国目前的银行业来说,商业银行是不能够经营投资银行业务的。 就是英国本土都借鉴了美国的金融制度,但是港城却不一样。 这是由于港城的殖民地特殊地位决定的。 港城自开埠以来,金融银行业一直被’汇丰‘、’渣打‘等英资银行掌控,在1987年港资金融业未崛起的时代,这些投资银行的业务也一直在英资这些商业银行的手中。 1987-1997年这十年是港城的发展的黄金时代,伴随港城的发展,华人银行业和金融业才突破英资的封锁,得到跨越式的爆发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