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又捡了宝贝
东来城的封爵府对面新开了一家饭馆,名为一碗千金。没人以为这个店名就是店内饭菜的菜价,只以为这是个比较新奇的店名罢了。 可当一个魁梧大汉狼狈的从店内被扔出来后,人们方才知晓,那店名不是开玩笑,是真的一碗千金。 那大汉起初也不知道这店名的含义,刚从封爵府出来,为自己终于获得了爵位而感到高兴,于是想找个地方小酌两杯,正好看到了这家小饭店,便走了进去。 店内没有菜单,他也不以为意,随意的点了两个家常菜,要了一壶酒。可当那俊俏的小二将菜端上来时,他却发现根本就不是自己点的菜,而是一盘土豆丝,一盘炖牛rou。 他质疑店小二上错了,那店小二却不耐烦的告诉他,上什么你就吃什么,不吃滚蛋。 也是他今天的心情着实的好,没有与这店小二计较,随意的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霎时间所有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只觉满口生香,实在是太好吃了,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咽下去。 喝了一口酒,更是大呼过瘾,琼津玉液怕也比不上这普通的稻花香,于是鲸吸牛饮,如云残卷,片刻间便扫荡一空,却兀自觉得不过瘾,于是又让店小二整治了一桌,待将满满一桌的饭菜吃的点滴不剩后,方才心满意足,叫过店小二结账。 那俊俏的店小二对他说,他吃了十八盘菜,喝了三壶酒,共两万一千金币,因为他是这家店的第一个顾客,所以给他把零头抹去了,共两万金币。 他傻了,此时方知那“一碗千金”的店名不是哗众取宠的玩笑话,而是真的一碗千金,不过也确实值得这个价,因为那实在是人间难得的美味,可问题是,他没有那么多钱啊,作为一个初识境的修士,且是刚刚获得爵位,他又不是什么大家族出身的,身上满打满算也就不到一百个金币,连这顿饭的零头都相差甚远。 他对店小二说自己没那么多钱,能不能先欠着,店小二咧嘴对他笑了笑,对他说,没钱的话,那就用命来还。 店小二笑得是那么的美,美的简直能让百花失色,可那笑容带来的却不是宽恕,而是尸山血海,一股浓郁到极致的杀意随着那笑容的绽放直捅他的内心最深处,他颤巍巍的坐在那里,丝毫动弹不得。 他骇然,自己怎么也是初识境的修士,却在这店小二的面前连还手的意志都提不起来。 他感觉自己马上就会死,直到他在那尸山血海中看到了一缕光,那缕光化作了一只手掌,轻轻的按在店小二的肩头,对店小二说自己并不该死,略施薄惩便可,于是那尸山血海在他的眼中消失了。 他被搜光了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然后被店小二随手丢出了店门。 他不敢有丝毫的报复之心,灰溜溜的走了,他发誓,一定要赚取到两万金币,前来还给他们,感谢他们的饶命之恩,如果还能有更多的钱的话,他还想品尝一下那令人魂牵梦绕的美食。 大汉走后,再也没有人踏入那家店门,人们都说那家店里的人疯了,什么样的饭菜能卖到一千金币一碗,难道是龙rou吗,吃了能长生不老吗?他们不是疯了是什么。于是一连十余日,没有一个人进去。 小店内,拓跋匹夫是掌柜,柜台上却连个算盘都没有,他还趴在柜台上昏昏欲睡,或者已经睡着了。茶茶是店小二,却没有把抹布搭在肩头,而是卷成棍状握在手里随意的挥舞,似在练剑。拓拔槐是厨子,却没有拎着菜刀,而是赤手空拳的站在院子里面练拳。 他们一点都不急,上次从那大汉的身上收来的金币还有很多呢,足够他们花很长时间的。 这天,他们一如既往的平静如水,却被一声狗叫溅起了一丝涟漪。 随着一声“汪”的狗叫,钢镚跑了进来,对店内的拓跋匹夫和茶茶理都不理,直奔后院找拓拔槐去了。 跟在钢镚身后进来的还有一座rou山,正是那个被叫人们称作饭桶的胖子。 今天胖子身后没有跟着随从,似乎是遛狗遛到了这里,可拓跋匹夫师徒都明白,是狗遛他遛到了这里,肯定是钢镚的嘴馋了,所以才把这胖子带了过来。 拓跋匹夫本来以为,钢镚当晚就会来找他们,可一连等了十多日,就是不见钢镚回来,他倒是不担心钢镚会有什么危险,只是有些疑惑那胖子家有什么好东西能留住这条狗。 今天见到了钢镚,瞬间了然。瞅瞅那脖子上的金链子,拇指粗细,金光闪闪的耀眼,瞅瞅那身黑亮的毛发,油光水滑,竟还散发着一股馥郁香气,想必是日日有人专门给它洗澡。窥一斑而见全豹,可想而知它在胖子家中生活的是多么的惬意。如果不是还惦念着拓拔槐做的饭菜,只怕它得很久才能想到回来。 话说当日胖子把大黑狗牵回了家,满怀期待的等着他的芙妹上门来看狗,可中门大开,望眼欲穿,佳人始终未来。 绝望之余,不成想那条大黑狗却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范家到他这一辈,就他一个男丁,叔伯辈的整日在外面打拼,家中便全是女眷,就他万花丛中一点绿,可他偏偏还不招人待见,人人都当他是扶不起来的阿斗,只要见到他,便对他横眉冷对,冷嘲热讽。 可自从胖子把大黑狗带回了家,这种情况却稍微得到了些改变,钢镚本就招人喜欢,如今进入万花丛中,更是将自己可爱的一面发挥的淋漓尽致,一天之内,便获得了所有女性的喜爱,女人的注意力全被钢镚吸引了过去,自然也就没有闲暇对胖子冷嘲热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