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皇宫地震
无论在什么时候,选择都城,关乎的是几百年的大计,等闲马虎不得。就比如项羽,明明打进了关中,称霸天下,却对秦国的老巢嗤之以鼻,拍拍屁股,毫不珍稀地走了,白白便宜了刘邦,从项羽放弃关中之地的那一刻,就决定了楚汉之争的结局。 从秦汉以后,关中平原,成就了汉唐两大盛世,长安代表着汉人的巅峰,汉家的荣耀、 朱元璋对于长安是心驰神往的,他希望迁都长安,他希望自己一手打造的大明朝,超越汉唐。 本来朱元璋还忌惮迁都的花费,好巧不巧,柳淳帮着他解决了最大的难题,老朱就迫不及待,想要动作了。 可在柳淳看来,迁都长安,完全是一厢情愿。 西北之地,早就破坏殆尽,黄土高原承受不了百万人口的压力,而且一旦气候变化,降水减少,西北就会首当其冲。 明末的起义从西北开始,就是明证。 如果把都城放到西北,只会迫使百姓,提前揭竿而起。 首先明一点,柳淳从不认为某个城市是完美的,包括他青睐的北平在内,都是问题一大堆。当如果真的想要迁都,北平绝对是比其他地方好很多的选择。 北平让人诟病比较严重的是距离草原太近,在历史上,几次有人杀到京师城下,肆虐横行,土木堡之变的时候,若非于大爷挺身而出,大明就完蛋了,其后俺答汗也数次进犯京城,弄得大明君臣灰头土脸。 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正因为定都北平,才把防线向北压到了极致,最大限度保护了中原的农耕区,保住了大明的精华。 这一点非常重要。 五代的时候,儿皇帝石敬瑭把燕云十六州割给了契丹,从此契丹人就兼具游牧和农耕之长,既能纵马驰骋,又能以利器攻城。这儿特点被金国和蒙古继承,最终灭了两宋,造成了崖山遗很。 大明把都城放在了北平,九边重地,都成了帝国不能丢失的门户,迫使朝廷投入巨大的资源。 事实证明,二百多年的坚持,还是有道理的。蒙古铁骑一直是游牧状态,只能不时打草谷,没法真正威胁到大明的生存。 直到野猪皮崛起,抢占了辽东,变得兼具游牧和农耕的双重优势,才能叩开山海关,肆虐中原…… 试想一下,假如不是定都北平,在游牧骑兵持续南下的压力下,明朝会不会放弃一些不该放弃的地方,又会不会走上宋朝的老路? 假设的历史,很难有答案,但有一件事却是确定的,那就是被京城放在了北平,至少带动了北方的教化大业。 以明朝为例,在开国之初,翰林多出自江西,等到了中后期,东南的官吏崛起,无论在科举考试,还是在仕途官场,南方士人都占据了绝对优势。 这还是在定都北平的前提下,假如都城放在南京,南方的士人优势更大,垄断仕途的机会更多,最后大明会变成什么样子? 只有江南士人掌控的小朝廷吗? 定都北平,至少能让很不平衡的大明朝,维持稍微的平衡。 开辟海运,就能解决粮食问题。经略辽东,守住大宁,就能解决安全的问题……剩下还有一些麻烦,都不是不能克服。 所以从各个角度衡量,柳淳觉得北平都是最好的选择。 而且北平又是前朝的都城,格局非常好,投入不用太多,就能完全迁都。 当然了,如果迁都北平,最糟心的怕是朱棣了,他好容易打造的老巢,直接拱手让给了老爹……也不对,没准朱棣还会高兴呢!老朱迁都过去,他就有了地利,没准还能跟朱标争夺储君之位呢? 要是这俩货争起来,我该站在哪边呢? 柳淳还有点小苦恼,不过他很快就不用发愁了,因为老朱断然拒绝了迁都北平的提议! “前朝故都,朕不取也!” 老朱一句话,就废了北平成为都城的希望。 北平是前朝的都城,老朱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为口号,建立赫赫大明朝。若是迁都北平,岂不是继承了前朝的法统? 从感情上,老朱就不同意。 既然是恢复了汉家河山,就应该选一个对汉家有非凡意义的城市,作为都城。 能进入眼帘的,无非是三处。 首推长安,其次就是宋代的都城开封,第三,就是洛阳。 老朱连日召集重要的文臣武将,询问迁都的事情。 由于提出了“错误”的意见,柳淳被晾在了一边,根本没有参与讨论的机会。 柳淳也乐得如此,他算是看透了,朱元璋就是一头老倔龙,只要认准的事情,谁也改变不了他的心思。 算了吧,让他碰个头破血流也就是了。 柳淳现在最担心的是朱标,他生怕这个倒霉蛋再去巡察新都,染上了疾病,早早死去。哪怕柳淳知道历史的走向,他也不得不承认,在朱元璋的手下,没有谁能真正的安然无恙! 就在京城之外,十丈高的旗杆上面,悬着两个充满了稻草的人皮偶。不是别人,正是李善长和李祺父子! 为了惩治贪官,杀人剥皮,填充稻草,是胡惟庸提出来的办法,当时李善长是御史大夫,他也点头了。 或许就叫做作法自毙吧! 在临安公主死后,老朱下令,果断将李善长剥皮,注意,是活剥! 在行刑之前,还给李善长灌了参汤,生怕他死去。 娴熟的刽子手从后背划开李善长的皮,一点点将人皮分离,整个过程,李善长嘴里塞了东西,只能从喉咙发出野兽一般的低吼……人皮剥下来,足足大半天,李善长才彻底死去,所受的罪,可想而知。 朱元璋真不是一个好相处的。 柳淳抱着脑袋,他迫切想要回大宁,离老朱越远越好,他真的怕了。 有好几天,柳淳都在做噩梦,梦见自己满身是血,一张皮被活活剥了下来……太可怕了,吓得柳淳半夜惊醒,他突然发现有两个闪光的东西,正在盯着自己! “鬼啊!” 柳淳吓得大叫,光着脚从卧房里跑出去。 “哈哈哈!”徐妙锦捂着肚子,不停发笑,笑得小脸通红,笑得花枝招展,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柳淳恶狠狠瞪了她一眼,“再笑我就扣你的奖金!” 徐妙锦吓得绷住了嘴巴,可没坚持一分钟,笑得流眼泪。 柳淳还能什么,想笑就笑吧,谁还没有点黑历史……只是这一次的历史真的太黑了,他居然被一只黑猫给吓到了。 还记得在好几个月之前,柳淳收留了一只流浪猫,还给喂了马奶,把小家伙救活了。可柳淳这个铲屎的太不尽职尽责,很快就把小猫给忘到了一边,等再次见面,小猫已经吃得肥肥的,浑身都是肉,变成了庞然大物! 从拳头大小,变得黑乎乎一团,半夜的时候,两个猫眼反光,把从噩梦中惊醒的柳淳吓得丢盔弃甲,光着脚跑了出去。 完了,真是没脸见人了! 猫主子倒是不嫌弃铲屎官无能,它慵懒地盯着柳淳,瞧了好半天,突然四肢用力,蹿上了一棵柳树,下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颗鸟蛋。 黑猫悄无声息,到了柳淳的面前,把鸟蛋放下,然后呲着牙,冲他发出低沉的声音……仿佛在,不用怕的,以后猫主子养你了,快点吃吧,不够还有呢! 为了养你,本猫主子可要累坏哩! 柳淳瞧瞧鸟蛋,瞧瞧黑猫,哭笑不得。 老子还没可怜到要你关心吧! 柳淳很不客气伸手揪住了猫主子的后劲,把它提了起来。然后柳淳一手提着猫,一手拿着鸟蛋,攀着梯子,把鸟蛋送回了巢穴。 “你这个该死的破猫,再敢乱吃东西,小心我把你给扔出去,让你永远当流浪猫!” 猫主子头上的毛都炸开了,呲着白牙,仿佛在,你有本事把本猫放下,咱们决战三百回合! 徐妙锦看不下去,把猫主子抢过来,抱在了怀里。 “先生,到底是什么事情,把你吓成那样?不会真的是因为这只猫吧?” 正在话之时,突然,从西北方向,传来了轰的一声闷响,脚下的土地都跟着颤抖了一下。 是地震? 柳淳吓得伸手拉着徐妙锦,冲出了房间,躲在宽阔的院落里, 他等了一会儿,并没有发生余震,难道只是震了一下? 就在柳淳胡思乱想的时候,蓝新月从外面风风火火跑了进来,“不好了,皇宫北边的官道塌了,出了好大的窟窿,我从那边过来,一驾马车掉进去了。” 她的胸膛一起一伏的,“柳大人,你是不是传中的鬼门关啊?阎王爷要收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