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个乞丐
乞丐,这个职业从古至今都是一份很低贱的职业,不,严格来说,这根本算不上是一个职业。 在古代,没有人是真正自愿当乞丐的,他们大都是灾民,又或者是身体残疾,这种伸手拿钱,受人白眼的日子并不好过。 不过在现代,在一些人眼中,这种低贱的职业变得前途光明,每天坐在那里,伸手就能讨到一大笔前,简直是致富的捷径。 很多的人义无反顾的投身到这一前途坦荡的事业当中去,而他们也丢弃了作为一个常人的尊严。 真正的乞丐可不像是这些人似的,他们会用另一种方式乞讨。 有时候,他们会拿着一把破二胡或者破笛子,蓬头垢面的来到你的家,说一些吉利话,演奏一些俗不可耐的音乐,然后在你们嫌弃的眼光中拿着一块两块点头哈腰笑着离开。 这种才是真的乞丐,最少他们用自己的努力“打动”了你,不像那种只管伸手要钱的。 李耳就是这么一个乞丐,他的年龄已经不再年轻了,五十岁的中期,人生已经度过了一大半,但还是没有一个家。 江城的气候宜人,夏天不会太热,冬天也不至于太冷,只要有几个塑料泡沫和破纸箱搭成的简陋居所就能活下去。 虽然很苦,但李耳还能坚持,他想要做的只是活下去而已。 像他这样真正的乞丐是不会太长寿的,正当他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要这样平淡无奇的度过之时,一场血雨降临了。 雨天是李耳最不喜欢的天气,当时他正在桥洞底下,没有被淋到,然而接下来的事情他是万万想不到的。 被雨淋到的人变成了暗红色的怪物,四处杀人,这恐怖的一幕把这个活了大半辈子的乞丐吓坏了。 在他的脑海当中,没有丧尸这个概念,但是他知道,如果不躲起来,肯定会被这些疯狂的怪物杀掉。 于是乎,李耳就躲在了最近的下水道当中,因为大半辈子的乞讨生活,他忍受住了下水道里面的恶臭,成功的活了下来。 不过他的运气也就到这里为止了,当他从下水井盖下面爬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了四处找人的小女孩丧尸。 一个乞丐,年龄又大,不会吸引人的注意,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选择,小女孩丧尸很满意李耳的身份。 之后的记忆,李耳这辈子都不愿再回想。 “完美,你就是我要的人类。”小女孩坐在蒙多丧尸之上,轻轻的拍了拍掌。 “神仙饶命。”李耳立马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不敢抬头。 他不知道什么是进化,也不知道什么是丧尸,他只知道不能惹面前这些怪物,它们绝对能轻易杀死自己。 在他的眼里,面前的这些暗红色皮肤的丧尸们,就是天兵天将,对于神仙,乞丐李耳只能选择求饶。 “呵呵,有趣的人类,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很可能进化成一种类似神的存在。”小女孩掩嘴轻笑一声,如果不是对于人类有着天生难以压抑的杀意,它们对于普通人类就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