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嘤嘤嘤
牧珂安排的客房还算干净,过来的几位都休息后,牧珂找到那瑟,“阿斯兰,你的朋友似乎都有些特别,那个银灰色头发的那位朋友,还有那位得了白化病的男子,想必不简单吧?” 不得不说,好眼力。 这两个都是佣兵,还是并列的佣兵之王。 云瀑的超群爆发力和狂化能力能让身体堪比机器,赫尔墨斯的 的气息遮断简直比空气还难以被察觉,一起执行任务的话,简直恐怖! 哦对,赫尔墨斯的驯鹰伊戈尔,还是一个“侦察鸡”兼“轰炸鸡”,巨好用! “的确,这二位,在丧尸危机之前,是并列的佣兵之王。”那瑟说。 有战斗力的神祇去混佣兵,哪个坐不到佣兵之王的位置上? 天生的优势是凡人无法比拟的。 当然,一旦将法则之源挖出来,那么神祇就会被当场打回人类的原形,也会失去作为神祇时的记忆。 说白了,法则之源才是本体。 但是真正可以这么做的,似乎只有那瑟一个。 因为他的法则之源是直接暴露在外的——恶魔之爪。 但是成功几率几乎为零,毕竟人类的身躯不可能承载恶魔的力量。 所以,那瑟还是需要保护好自己,毕竟万一出现了状况,他可不可能移植器官。 牧珂愣了一下,“阿斯兰,你的人缘还……真广。” “还好吧。”那瑟说,“我给你说一下,有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银灰色头发的那位叫云瀑,是佣兵之王,记得不要让任何人和他提起一件事:二段跳。” 虽然不明白是什么情况,牧珂还是记下了。 云瀑和二段跳的渊源……不,简直就是公开处刑! 云氏一族依靠特殊菌类,导致身体爆发力都是超群的,二段跳自然就不再是空泛之谈,但是——云瀑作为云氏年青一代的的佼佼者,四秒半能够跑完一百米,却不会二段跳…… 就像能够做出高等数学题,却不会一加一那样。 “有白化病的那位叫赫尔墨斯,不要掀他的兜帽,旁边那位背着剑的叫上官绫,是他女友,最好两个都不要惹,赫尔墨斯擅长暗杀,上官绫擅长缠斗,被哪一个盯上都容易出事。” 牧珂照旧记下。 “那位没有带任何武器的叫南芊芊,是外伤抢救大师,当然,如果你小看她绝对会出事,她也是一名优秀的盗术师。” 南芊芊他们南氏一族的奇门遁甲之术其实需要很多人才能成立,单人cao作,就只有一项偏门左术可以用——盗术,既扒窃。所以一直没有出战的这段时间里,南芊芊一直在练习盗术。 但是说的很好练一样,所以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差不多都是被偷过,然后听了她的解释,才知道是什么情况。 而那瑟是索罗塔克告诉他的,索罗塔克则是偷过了…… 就连赫菲斯托斯都被偷过,不过看在南芊芊聪明伶俐,似乎是把她当女儿看了,也没计较。 “脸上有战妆和刺青的那个叫玛雅,她是我的老师,脾气不错,但是,记住,千万别和她找茬,不然她抡开斧头比谁都猛。” “那个红头发的叫普罗米修斯,如果不和他撒谎,就没事,不然会被耍的很惨。” 牧珂一个一个记下了。 “对了,还有这家伙。”那瑟说着,将一旁角落里的一团拽了出来。 “这位是冥河,别看长得怪异,但是他是优秀的盗贼和刺客,可能他比较麻烦,你们得看守好自己的个人财物。”那瑟拎着冥河的披肩,说道。 冥河挣脱那瑟的手,“你小子想勒死我啊!” “你叫冥河?”牧珂问,“我见过一些和你一样的绿皮的家伙。” 冥河一噎。 “你还见过其他像我这样的?”冥河问。 “见过几个。”牧珂说,“他们被装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送进了军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