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冷漠的权贵
暮春时节,空气中尚且飘荡着丝丝的水汽,被初初升起的太阳慢慢的蒸发,院子里的气温逐渐的身高,散去了清晨的寒意。古朴的宅子里,草长莺飞,绿树成荫让人一见心喜。 徐长离看着这难得的清晨景象,想了想,决定不辜负这么美好的时光,径自回房美美的睡上一觉,直到正午时分才醒。 这一世,他在六岁的时候醒过来,正巧是在他母亲的葬礼之上。他母亲在前往海南度假的途中遇到了空难,香消玉殒。 葬礼上人人都十分的肃穆,他看着他名义上的父亲,神情中虽然有几分遗憾,但却没有多少痛苦,恍然间灵机一动,他抱住了前来哀悼的外公,死不放手。 他外公晚来才得了这么一个女儿,向来十分的疼爱,结果却白发人送黑发人,心中自然十分的悲伤。 看到酷似女儿的小外孙这么依赖他,心里好歹也有了丝欣慰。于是就与徐长离的爷爷商议了一番。不知其中有什么交易,就这样,徐长离被养在了外公家。 外公出生于书香世家,是当世有名的大画家,大书法家,还顶着政协的名额。他的妻子早在多年前就去世,几个儿子分散各地,膝下就是一个徐长离,自然对他千依百顺。 从小便手把手的叫他读书识字,吟诗画画,弹琴下棋,品茶合香。 而白长离在历经了三个世界后,智商本就十分的出色。更何况在古代待了五十几年,学习这些更是得心应手。 短短十几年,他外公的一身功底都尽数的传给了白长离。 他自六岁时学自画,十岁时外公拿着他的字画去参与各项比赛,渐渐地声名鹊起,知道如今其他的人提起云山居士都是一脸的惊叹。 十几年间已经累计了的足够的声望,尤其是他的字。不同于画,先前在古代,他足足写了几十年的繁体,风格早就形成,在年少时肌rou练出了记忆后,独特的风格就更是让人惊叹。 几年前,他攒够了钱之后,就通过外公的关系,买下了这座宅院,时不时的过来住一会。 昨日,他偶有灵感,熬夜画了一幅寒江秋月图,刚刚睡着没多久,便被程少阳吵醒,这也由不得他不发火。 不同于上一世在古代的谨小慎微,这一世的外公对他十分的疼爱,也就让他更为肆意懒散。 先前他穿梭于深山密林,行走于小街陋巷,辛辛苦苦几十年才写成了那本医术,灵魂都感到由衷的疲惫。 这一世,不好好的休息个够本,怎么对得起他的投胎技术! 三月底,一场国画展览会在明珠市举行,徐长离本不想去,但是老爷子已经亲自把请帖送来,他自然不能装不知道。 老爷子是老小老小,越老越小。自从徐长离到他膝下抚养,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炫耀这个天分出众的外孙。 听闻徐长离不想动身,他老人家就坐在院子里吹胡子瞪眼的,硬是逼着徐长离前去。 既然如此,徐长离也不好辜负了老爷子的殷切期望。顺手敲诈了一方老爷子珍藏多年的砚台之后,就和听到了消息的程少阳一起动身前往明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