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归乡
一。 沂水如黄河般混沌不堪。王一沿着河畔行走,滔滔江水、波涛汹涌、顺流而下,也不知这江水能有多深。归乡途中,王一曾路过河北易水,那里的江水,也如这般浑浊。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是刺杀秦王的荆轲曾唱过的歌谣。 王一虽没读过什么书,但这易江之水,却也勾起了他对先烈的缅怀之情。王一哼着歌谣走在江边,码头就在他的不远处。那里停泊着往返两岸的船只,周围人声鼎沸,到处都是贩卖茶水糕点的小贩。 “我得给老三和老四买点糕点。” 王一有三个弟弟meimei,老二是meimei王玲,老三是弟弟王三,老四是最小的弟弟王末。王一的父亲也是穷苦的农民,没念过什么书,自然起不出什么好名字。老四名为王末而非王四,是因为四是“死”的谐音,叫起来不吉利。村民常常取笑王一的父亲,说他要是有了第八个孩子,会不会起名为“王八”。 王一在小贩处买了一些糕点,又给父亲买了两瓶酒。在云南,王一卖了一个猫眼石,除去路上的盘缠,还剩了不少钱。一个猫眼石价值黄金百两、白银两千两。而这仅仅是它正常价格的十分之一。为隐秘交易,王一不得不降价出手。毕竟,区区一个无名小卒,出售价值千金的宝石,太过引人注目。 “这下终于能翻身了。” 王一想用剩下的钱买些地和家禽,多种点粮食。虽然不知行情如何,但加上他身上尚未出手的四个猫眼石,足够将整个葛洶店都买下来了。但是,他没有这么贪心,只要衣食不愁,也便也满足了。王一突然发现,卖酒的小贩神色异常。虽已过了八年,王一却依稀认出了这个小贩,而小贩却装作不认识他。 “我的变化有这么大吗?” 王一心里嘀咕了一下,却也没有主动跟小贩搭话。 小贩将酒递给了王一。他接过酒便匆匆往家赶,想在天黑前到家。因此,他没能听到身后小贩们的议论声。 卖糕点的小贩自言自语道。 “这糕点,怕是没人有福消受了。” 卖酒的小贩接着说道。 “这酒总是需要的。” “恐怕还需要更多。” 帐下有一个老者坐在长椅上喝酒,习惯性地摇了摇头,补充道。同行的几个老人也都点头附和。这时,树下坐着喝酒的几个年轻人,其中一个年轻了站了起来。老者没有看到,即便看到了,也不会多想。 年轻人穿过贯穿高粱田的土路,径直走向邻村。高粱地如大海般无边无际,在湛蓝的天空下,被徐徐的微风吹拂着。放眼望去,这方圆十里,都不见一个人影。这,便是在山东随处可见的秋日景象。 菖州土地贫瘠、河流浑浊、并不是一片宜居的土地。这里春夏因干旱而苦不堪言,冬日里则要忍受凛冽的寒风和漫天飞雪。环境恶劣,犹如犯人的流放地。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样的环境下,菖州人个个性格粗犷,加上这里生活着很多被流放的犯人、犯罪潜逃至此的人以及他们的后代。这里的人,能动手解决的,绝不用嘴解决,再小的事,不大打出手,决不肯善罢甘休。即便是威震天下的大镖师路过此地,也要遮其锋芒、降下镖旗、低调而过,否则随时可能成为菖州人的刀下之鬼。 纵观天下南北十三省、中原四十九州,能与这菖州媲美的,恐怕只有广东佛山了。 其当然,粗犷的人自有粗犷的优点。菖州人虽待人冷漠无礼,但一旦交心,却又极其重情重义。 孙夫子便是其中之一。他的祖先因罪潜逃至此定居,到他已是第四代了。这种事在菖州很平常,人们无需为此遮遮掩掩。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孙夫子年轻时一直在外漂泊,直到不惑之年才返回故乡。回到菖州时,他脸上多了一条刀疤、手指少了三根。人们虽心里疑惑、却也不敢细问,因此没人知道这几年,他在外都经历了什么。只知道论品行,他的凶恶绝不亚于他的祖先。回到家乡,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伯父讨要财产。原来,他的伯父霸占了父亲留给孙夫子的遗产。面对来势汹汹的孙夫子,伯父不但拒不归还,还将家里的壮丁派到了孙夫子那里。壮丁个个人高马大、手持凶器。 孙夫子从外乡带回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位瘦小的老头。然而,当这个老头拧断八个壮汉的手腕后,便再也没人笑他瘦小。 伯父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从江湖中请来了有名的黑道高手。这比他霸占侄子的财产还要恶劣。因此,当孙夫子将黑道高手打得跪地求饶时,即使孙夫子当场杀了伯父,人们也不会吃惊。 然而,孙夫子并没有这样做。在抢回自己应得的财产后,他将伯父赶到了异乡,仅此而已。当然,他之所以受到当地人的尊敬,并非完全因为如此。 一个月后,他将沦落外地的伯父接了回来,不仅归还了所有财产,还给了他利息,让他继续在此生活下去。 “我只是想让大家知道,这些都是我应得的财产。” 这件事后,他被村民视为真正的男子汉,人们从此便称呼他为大兄。岁月流逝,“大兄”已成为了满头银发的“夫子”。在此期间,他从未做过违反恩义道德的事,也从未做过唯利是图的事。因此,尽管他没有谋到一官半职、也非大富大贵之人,但在菖州,还没有他不能解决的事。 青年走进了孙夫子家的院子里。这时,天色已近黄昏,晚霞将高粱地照得通红。 “王一回来了。” 孙夫子带来的老人,如今依然瘦小。人们都称呼他为“外乡人丁老二”。之所以是丁老二,是因为他自诩为丁家次子。而在他定居菖州30年后依然被人称为外乡人,是因为在这片土地上,不论生活时间的长短,外乡人始终都是外乡人。 丁老二闻讯赶来,给了几个铜钱将前来报信的青年打发走了。他走进书房,继续与孙夫子下着那盘刚才未下完的棋。当前,双方在棋局的左下方展开了激战。深思熟虑之后,丁老二先手一着,占据了优势。这让孙夫子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当中。这时,丁老二发话了。 “听说王一回来了。” 孙夫子佯装没听到,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道。 “我倒想看看他成了怎样的一个男子汉。” “他离开这里的时候,就已经是个铮铮铁骨的汉子了。毕竟,就算是为了家人,也没有人能够轻易放弃自己的一生。” 孙夫子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看着棋盘,似乎在想下一步棋要怎么走,接着又说道。 “如果他向我求助,我不会拒之门外。” 丁老二沉默不语,思索片刻,慢慢摇了摇头,说道。 “很难想象他能向您求助,我敢打赌,他连仇家是谁都不知道。” 孙夫子忍不住啧了啧舌。孙夫子第一次见到他,正是丁老二因赌博输了个倾家荡产之时。两人那时相识,从此便形影不离,如今也已过了三十个年头。丁老二戒赌,同样也过了三十年,却依然将赌挂在嘴边,着实令人无奈。 “若真如此,倒也不值得我出手相助了。” 孙夫子的意思很明显。如果王一登门求助,孙夫子不会袖手旁观,但若王一没有上门,孙夫子便不会介入到这段仇恨之中。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也是他贯彻了七十年的人生准则。 事实证明,酒贩的预言是错的。王一没有喝酒,只是瘫坐在了地上。脚下,本是他的家,本该一家人其乐融融生活在一起的温暖港湾,现如今,已被大火烧成了灰烬。 王一坐在那里,直至太阳落下,又重新升起。 二。 清晨的露珠散发着刺骨的寒气,一把将王一拉回了现实。 “到底是谁?到底为什么?” 王一想了一夜,依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眼前的废墟,明显是人为放火留下的痕迹,时间应该是三四个月前。土墙上的烧痕,在菖州凛冽大风的吹袭下,依然没有被消灭殆尽,便是最好的证据。废墟之中残存的旧碗,说明他们不是自发搬走的。王一的母亲和jiejie都是十分简朴之人,即使一夜暴富,也不会轻易扔掉任何尚能使用的旧家具。 还有,就是王一在废墟里找到的一只箭。此箭白如狼牙,箭头作三脊形,布满小刺,俗称狼牙箭,盖言其锋利如狼之牙也。 如此凶残的武器,在以野蛮著称的南蛮也鲜能见到。王一知道,此箭必定出自江湖。 王一摇了摇头。 “可是,王家与江湖素无瓜葛,又怎会遭此毒手?” 有关江湖的传闻,王一也略有耳闻。江湖人素来视人命为草芥,使用这般武器也不足为奇。但是,他们有什么理由,一夕之间将王家几口屠戮殆尽呢? 王一抬起头,呆呆地望着天空。太阳徐徐升起,将整片高粱地染得通红。 张二老膝下有三子,老大名叫张大,老三名为张少。张家贫困,没有多余的土地分给儿子,因此儿子们成家后,依然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眼看吃饭的嘴越来越多,地却分毫没有增加,生活便变得越来越窘迫,而且丝毫没有改善的迹象。这时,张少抓住了一个能够改善全家人生活的机遇。 张少是陈家庄管家陈老六的佣人。这一天,张少兴奋地找到大哥,说有机会能赚到大钱。据张少所说,事情并不难办,只是要出卖良心。 张大思考良久,最终还是点头应允了下来。出卖了良心的张大,当天就拿到了一比巨款。对于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吃饱穿暖比什么都重要。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温饱尚未解决,何谈良心呢?张大拿了人的钱财,自然要替人分忧。而王一的到来,让张大重新审视了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