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激将
近距离接触,刘稷才有机会与这支毗邻京师的戍边之师有了一个直观的概念,首先一个就是精锐。 从青海出发,到逻些城下近三千里,大军只用了七天就赶到了,纵然是一人多马,这样的速度,也堪称奇迹了,当然大军本就集结完毕,最前方的苏毗部更是轻车熟路,在他们的带领下,大军用不着有后顾之忧,粮草辎重皆不用考虑,这才达成了目地。 在他眼前的这些河陇将士,戍边多年,与吐蕃人连连恶战,从不间断,他们克服高原所带来的那种不适,变得比吐蕃人还要吐蕃人,这才是哥舒翰选择的战略。 连续数日的昼夜行军,他们风尘仆仆、满眼霜色,却依然有着毫不低落的精神头,他们唱着各种腔调的歌谣,满口随意地调笑着,刘稷相信,哪怕现在立刻敲响进军鼓,让他们从行军状态转入对敌攻击,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因为他们的统帅,是哥舒翰。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一只长途数千里,士气军心始终不坠的精锐之师,年年都有战事,并不缺乏锤炼,为什么,会在仅仅几年之后,在同样的人带领下,会在劣势数量的叛军在面前,闭关不出,而被强令出战之后,二十万大军,竟然被一万多叛军击溃,仅仅是一个主帅中风不能亲理所能解释的吗? 以前在军校,看到这段历史的时候,刘稷就百思不得其解,哪怕有圣命强行出战,派个几万人一试叛军的实力,纵然有什么折损,也不至于动摇整个潼关防线,毕竟据关而守,利在已方而非敌人。 可这么愚蠢的战例,竟然就真的发生了,潼关一战,唐军损失的,是整个关内道的全部精锐,直接导致长安城无人防守,不得已只能弃城西逃,而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河陇之师尽丧,让被苦苦打压了十数年之久的吐蕃人,不但咸鱼翻身,而且一举反攻,拿下了大唐最为富庶的地区,达到了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 也断送了大唐最后的中兴机会,后来的那些所谓中兴,只不过是管中窥豹,自欺欺人罢了。 原因就在于吐蕃人所占据的,是大唐的关中精华之地,以贞观十年的统计为例,当时,天下十道,置折冲府六百三十四,其中关内置府三百六十一,积兵士十六万,占了五分之三还有多,到了近百年之后的天宝十一载,虽然府兵已经被废止,但天下戍边之兵,半出关中,关中子弟,撑起了大唐广大的江山,而吐蕃人的行为,恰恰就打在了大唐的关键之处,再难有回天之力。 扼腕之余,此时再亲眼看到这支大军的身影,目睹生龙活虎,谈笑风声的哥舒翰,和那些彪悍的河陇诸将,刘稷的心中,五味杂陈。 也让他,对于那位盛世造反,却取得极大成功的安胖子,有了一丝兴趣,抛开立场,这货的一生,竟然有几分后世网文主角模板的影子。 “五郎,五郎。”被人一连叫了几次,他才回过神来。 封常清拉着他,来到一个男子的面前,此人面色方正,神色刚毅,一看就是那种不苟言笑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