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年度考评
2005年12月19日接群众举报,银都市江河区XX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罗良和同事出发查处。银都市江河区XX有限公司住所为:江河大道梧田段,罗良和同事9点半到达现场。 银都市江河区XX有限公司正在经营,罗良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后,进入现场检查。 银都市江河区XX有限公司现场有销售危险化学品,并持有《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仔细检查后发现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项目未到工商局登记,罗良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叫现场公司人员打电话给法定代表人,回公司接受调查,法定代表人回话说在外面有事,一时回不来。 这时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办案科二科科长顾文,打电话给罗良,说:“该公司是他朋友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许可证都齐全的,没什么好查的”,叫罗良算了。 罗良也不管那么多,你说查不了,我还真查给你看看。罗良提取了相关凭证后,通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带上两年的销售账册,到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受谈话调查。 下午1点半,银都市江河区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主办会计,来罗良办公室接受谈话调查。经调查银都市江河区XX有限公司2003年12月获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未到工商局变更登记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许可经营项目,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货款达400万元,违法收入有40万人民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罗良调查取证完毕后,第二天就接到银都市公安局经侦处的魏伟警官的电话,说:“该企业是他的朋友的,能否取消处罚”。 魏伟警官是之前联合执法时熟悉的,当天晚上魏伟通过顾文约罗良吃饭,罗良拒绝了。罗良对魏伟警官说:“调查取证前,在经营额数量上我还可以照顾,现在都调查取证结束了,我已把调查取证结果上报给领导,现在我真的无能为力了,你有什么要求还是去找领导说吧”。 于是魏警官就去找银都市工商局张守富局长,因为他们都是昌平县的同乡,张守富局长还真得很上心。询问银都市工商局法规处该案的情况,能否减轻处罚? 银都市工商局法规处的凌霄绝对是个拍马屁的高手,说:“让该企业马上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然后拿出一大堆企业主动改错、消除销售后影响等减轻处罚的情节”,最后银都市工商局案审委员会根据法规处的意见,经讨论决定对该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 可以罚款50万元的案件,违法企业的违法所得都有40万元,一般安常规,最起码要处以罚款40万元,现在处以罚款5万元,这处罚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银都市工商局有一批像凌霄一样的人,唯领导马前后毡,为人处事都以张守富局长为中心,谄媚邀功,同时这批人也是最大利益获得者。 行政处罚5万以上的重大案件要经过银都市工商局案审委员会讨论决定,以银都市工商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这样可以避免领导个人承担责任。 该案件罚款多少?市工商局领导是可以研究决定的,但明眼人都明白,该企业并不存在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些都是企业违法事后的纠错行为,但罗良只是个办案人员,和领导根本不能抗衡,也只能安银都市工商局领导的审批意见办理案件。 张守富局长经常利用这种手法,为市政府领导的有关系企业,走后门,得到减轻从轻行政处罚。 关于市工商局内部人员年度考核,由市工商局政工处组织开展,各职能处室具体实施,涉及到个人从形式上看就是填好《公务员年度考核表》,但实际上通过考核,成为合格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不难,只要没有犯错误,工作过得去,但要评上优秀公务员,那就得花一番苦功,要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