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出口外贸
2003年4月15日星期二,上午8点30分,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接广州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投诉,银都市白鹭区金鹿路XX眼镜有限公司有生产假冒的“Dior”、“GUCCI”、“Prosun”的太阳眼镜,张勇科长派罗良和卓阳峰驱车前往查处。 罗良和卓阳峰到达银都市白鹭区金鹿路XX眼镜有限公司,已是上午10点,公司里有两幢楼,一幢4层的员工室舍,一幢7层6间宽的公司生产车间,没有电梯,该公司的太阳眼镜生产车间位于该幢楼的7楼,罗良和卓阳峰走到7楼,工人正在生产,罗良在一旁的货物中,查获标“Dior”的太阳镜7箱,标“GUCCI”的太阳镜8箱,标“Prosun”的太阳镜5箱。 罗良查验了货物后,叫搬运工,把违法货物搬运到一楼的货车上,并叫小卓跟下去,清点违法货物,罗良负责在7楼叫搬运工搬货,一共搬运了5趟,才搬完货物,罗良到一楼的货车上一看,只有10箱违法货物。 罗良问小卓:“怎么回事?” 小卓说:“就这么多违法货物。” 罗良又问搬运工:“你们把货搬到哪里去了?” 搬运工说:“我们搬运时,每个楼梯口都有人抢货,不给他们就打人,没有办法只能被抢了。” 罗良又去7层的车间找违法货物,找了一圈,都没有找着,经清点查获标“Dior”的太阳镜300副,标“GUCCI”的太阳镜400副,标“Prosun”的太阳镜300副,罗良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小卓做了扣留手续,叫现场的公司生产经理张贵签字,并留下询问调查通知书,让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明,下午去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进行询问调查,然后驱车回银都市工商局。 下午1点半,银都市白鹭区金鹿路XX眼镜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季明,准时来到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季明先到张勇科长办公室,原来该公司1998年被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查处过一次,季明也老运动员了。 之后,季明笑眯眯来到罗良的办公室,罗良对季明进行询问调查。罗良问:“说一下你的身份?” 季明答:“我是季明,是银都市白鹭区金鹿路XX眼镜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罗良问:“到工商何事?” 季明答:“来工商局,配合调查。” 罗良问:“你公司生产标“Dior”、“GUCCI”、“Prosun”商标的太阳眼镜有无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季明答:“没有。” 罗良问:“说一下你公司具体生产情况?” 季明答:“我公司生产标“Dior”的太阳镜300副,标“GUCCI”的太阳镜400副,标“Prosun”的太阳镜300副,共价值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