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康威休闲鞋
2005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刚上班,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就接上海XX知识产权公司投诉,银都市贾云县乌岩镇XX私营企业生产侵犯“CONVERSE”(康威)商标专用权的运动休闲鞋,经检处决定由办案一科组织人员查处,张勇科长带着罗良和小卓,驱车前往查处。 上午10点半,罗良等执法人员到达涉案的私营企业,该私营企业正在生产休闲鞋,罗良等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后,进入现场检查。 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生产车间及仓库都是标有“CONVERSE”商标的运动休闲鞋,罗良问企业负责人胡建德:“有无经商标使用授权?” 胡建德说:“不知道要经过商标授权”,罗良和小卓清点侵权违法货物,准备扣留。 这时该企业工人有哄抢、藏匿侵权“CONVERSE”商标的货物行为,整个现场很乱。 罗良和张勇科长赶快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胡建德说:“请你马上制止工人哄抢,否则我们以妨碍正常行政执法,报警处理”,胡建德听到后,马上就去制止了。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胡建德的配合下,执法人员总算扣留全部的侵犯“CONVERSE”商标专用权的运动休闲鞋,经清点有5000双,罗良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办理了扣留违法货物的法律手续。 罗良带着当事人胡建德回到银都市工商局办公室,已经是下午1点钟了,大家到银都市工商局门口饭摊吃了中饭。 下午1点半,罗良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胡建德进行询问调查,在谈话调查前,胡建德悄悄地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农业银行卡,放在罗良的办公桌上,银行卡后面用钢笔写着密码,罗良看到后,说:“这是怎么回事?” 当事人说:“这是一点小意思,请你对我企业的违法行为多多关照。” 罗良说:“我不知道银行卡里有多少钱?但是如果我每天都能这样收银行卡,那我还能坐在这里,对你进行谈话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