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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一念惊魂,半步鬼门

    顺为凡,逆为仙,只在心中一念间。

    不明觉厉的简介,霸气十足的名字。这是当初李靖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第一感观。

    他曾经因为有过那么一段峥嵘岁月,所以即便人到中年,虽然已经洗白做生意,但心里难免也会经常回忆从前的热血。

    也正因如此,他喜欢上了爽文。

    随着看小说的时间越来越长,开始从小白读者过渡到老白读者,对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的。但即便如此,《仙逆》还是让他狂追的一本书。

    有人说《仙逆》的背景是万古修道同一梦,浊世沧桑一局棋。其结构是宫棋布局不依经,黑白分明子数停。而情节则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来描述。

    最美的是对其人物描写的归纳,引用的是《青玉案·元夕》中的点睛之笔,“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仙逆》中的情感是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对作者的文笔,则用“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来形容。以及其内容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这些都是这部作品的赞美之词。

    但作为一个有独立思考的《仙逆》粉儿,他是在看完《凡人修仙传》后再看的这本书,所以会难免觉得《仙逆》的前面有些难熬。

    猝死的那位在笔记中也写到了这点,但并没有留下什么修改的建议。在他看来,估计那位也是才疏之辈,否则也不可能活活把自己给弄猝死。

    他原本就是懒人,也没觉得凭自己这个认字靠自学,文凭靠钱买的家伙,能写出个啥好鸟来,之所以想写,也是为了打发时间。

    所以,将原来觉得难熬的《仙逆》前面部分修改这类的事情,基本就不在他考虑范围。

    “这……从哪儿开始写?”双手看着键盘发呆。

    事实证明,写书这个行当,不是你拿着大纲就能开始行云流水的。

    也正是这个原因,激起了他的好胜心。

    以前只是单纯的读者,所以没有怎么注意。有些地方甚至是直接一目十行,就过去了。现在准备写了才知道,要注意的东西很多。

    他采用了最原始的方法,借鉴。

    登陆阅读网,找到神话的类别,这个类别跟那个世界的仙侠是差不多的。直接点开排在第二名的那本书。

    啥?你问我为啥不看第一名。

    呵呵!第一名就是我前身的那本《太上忘情》,能看吗?

    整个上午,他都在借鉴,然后摸索。一上午,到庆婶喊他吃饭的时候,他才开始有了一些头绪。至少,笔记本的细纲他已经能完全理解了,剩下的就是语言的组织能力。

    还说别人前面难熬,自己到时候别把别人一本良心之作给毁了就好。

    吃完饭后,他便开始动笔。顺着细纲写,慢慢的,感觉有了一些感觉。

    对于打字这项技能,他还是蛮自信的,毕竟他以前也经常给员工发邮件,而且每封邮件都不短。

    越写感觉越好,偶尔还能拽几句诗词歌赋出来,那感觉,妥妥就是文人才子的气质。

    从一点写到三点四十,时间在他没注意的时候,就直接溜了。

    李靖觉得这种感觉很好,这种专注是他以前从来没有的。他可以确定,虽然只是两三个小时的触及,但他确实是喜欢上写东西这事儿了。

    尤其是,还有笔记本可以作弊,让他免去了动脑子思考剧情的环节,只需要去构思如何将故事写好,写的有意思,写得天花烂坠。这件事儿,有那么一点儿耗神,但又不是太耗精力,简直就太赞了。

    两三个小时,他码出了两章。因为借鉴了别人都差不多是两千多字一章,所以他也这么学了。

    看了看时间,答应了歆歆去接她,而且还要做第一名,还是早点去的好。

    歆歆的幼儿园离家不是很远,相反,很近。

    只要走出别墅区的大门,然后走过一个路口,便会路过一个巨大的石牌,上面写着“古蜀湿地公园”,幼儿园就坐落在这湿地公园的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