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言情小说 - 婷婷穿越记之人鱼传说在线阅读 - 【我的特种兵表哥】

【我的特种兵表哥】

      我有一个表哥是特种兵,这个表哥是我大姨的儿子,长得很帅,帅到什么程度呢?跟当年风靡亚洲的四大天王之一黎明很神似,而且比这位天王巨星还多了几分阳刚之气。

      退伍后,表哥来到深圳,经过战友的介绍,他在罗胡一个工业区做治安。

      这份工作很不错,尤其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深圳的外来工看到他们治安的时候,就像老鼠看到了猫一样、惊若寒蝉。

      做了一年多的治安后,不知道什么原因,表哥竟然得罪了治安队的队长,于是,被贬了出来。

      被贬出治安队后,表哥又找了一份新工作,在一家大超市做保安。

      跟治安比较起来,超市里保安自然差了很多。

      于是,干了三个月后,表哥就不干了,他跑去学足浴。

      那个年代做足浴很挣钱,虽然底薪不高,但小费却蛮多,因为,去足浴的客人没几个是穷光蛋。

      当然,想要客人给小费,就要自己能说会道,如果口才不行,客人身上的荷包是不会那么容易掏出来的。

      将足浴这门技术学到手后,表哥可以在这座大城市好好的生存下来了,当时,我听说他成了传说中的‘鸭子’,天天跟富婆搞在一起。

      ……

      2001年,我22岁,这年初夏,我也来到了深圳。

      说实话,来深圳之前,我对这座城市便钦慕已久,这里的繁华、这里的发达、这里的龙争虎斗、这里的纸醉金迷,是那样深深吸引着我。

      当时,我年轻气盛,不知天高地厚,认为自己在这里一定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就像【上海滩】里面的丁力一样,奇迹会不断在我身边出现,直到最终成为跺一跺脚地皮就要颤抖三尺的人物。

      来到这座城市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憧憬原来是多么幼稚、多么的荒谬。

      在这座藏龙卧虎的大都市中,藏匿的牛人多如牛毛,如同过江之鲫,跟他们相比,我如同蝼蚁,微不足道,别说是混出名堂,就是想在这里生存下去,也是很不容易。

      ……

      刚到深圳的时候,我没急着去找表哥,而是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到一家物业公司做了一名小保安。

      这家物业公司经营的是一个居民小区,面积不大,但里面起码住了上千人口。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感觉到,这份差事没那么好混,说真的,保安的工作看似轻松,实则幸苦,每天要站岗,要登记车辆和人员进出的时间,要在各个楼房爬上爬下。

      而且到了上夜班的时候,更苦更累,还根本不能打瞌睡,一旦被班长逮住,就要重罚,没有半点情面可讲。

      虽然这份工作不那么理想,但对于初来乍到的我来说,仍然做得蛮开心。

      不过,在那里没做多久,我就被炒掉了。

      被炒掉的原因是这样的;刚上夜班时,我表现很好,但一段时间后,就原形毕露,每天晚上打瞌睡。

      邪门的是,虽然我每天晚上打瞌睡,但班长从来逮不到我,因为,每次他来查岗的时候,还在百米之外,我便会自动醒过来,真是很神奇,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问题在于,我这‘特异功能’在班长面前很管用,在小偷面前就不管用了,哪怕被他们扔进河里,我还是会睡得很香。

      在这种情况下,悲剧发生了。

      一次,一个小偷团伙摸准了我这个缺点,将我负责那段围墙下的电缆线全部偷走。

      更可气的是,他们临走前,还在我面前写下一行粉笔字——‘XXX,到此一游’。

      真是岂有此理。

      出了这么大的漏子,作为直接责任队员,我罪责难逃。

      不仅我倒霉,物业公司也跟着倒霉,因为,上万元的损失费,公司要赔偿。

      出了这种事,警察也来了,在弄清楚情况之后,我被罚了一个月的工资,接着,公司将我炒了,美名曰‘自离’。

      失去这份工作后,在这座偌大的钢铁森林中,我一下举目无亲。

      再加上,由于之前我秉承的是‘吃光用光、身体健康’这种生活方式,因此,身上也是囊中羞涩。

      貌似当时我钱包里连一百块钱都不到。

      怎么办?

      我不得不找表哥了。

      表哥的手机号码是姨妈告诉我的,联系到表哥后,他问我是什么时候到深圳来的?在哪里工作?现在在哪里?等等……

      问清楚我的具体位置之后,表哥要我在那里别乱走动,他马上过来接我。

      表哥在过来接我之前,我充分发挥了自己那丰富的想象力。

      我想象着,表哥一定是住在什么奢侈豪华的高楼大厦里面,身边一定是美女如云,而且一定都是那种又年青又漂亮的X港小富婆。

      等待的时间真的很漫长,不知道等了多久,反正我是眼珠子都差点等出来了,表哥才出现在我面前。

      表哥穿得很随便,当然,不是那种很邋遢的随便,而是那种很帅气的随便,有一种桀骜不羁的气质。

      记得当时,表哥穿着一条洁白的褂子、和一条花花绿绿的休闲短裤,脚上是一双人字拖鞋,理着短发,短发的颜色是自然黑。

      对了,他脖子上戴着一根很粗的金项链,手上戴着一块名贵的手表和一个漂亮的白金钻戒,嘴里叼着一根牙签,反正他当时的形象,很容易引起女孩们的注意和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