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都市小说 - 我在印度当警察在线阅读 - 1,加尔各答

1,加尔各答

    20年前的今天,我离开了家乡——一个北方的小乡村,独自来到印度找工作。

    来印度之前,我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一杯茶,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

    虽说清闲,但是薪资待遇低的可怜。

    那种一潭死水的日子让我心胸坦然。我在20岁的时候,已经能够预见到自己60岁时的自己。胸无大志的我,接受命运的安排。

    我的生活,似一辆轨道电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循环往复,

    然而,一次意外事件,让我的生活脱离轨道,驶向未知的黑暗。

    离开乡村前的那个夜晚,我夜不能寐,前路的未知凶险让我坐立难安,我收拾好行囊,坐等二哥来接我。

    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我拎起行囊,打开房门,眼前的人,不是二哥,是村花小兰。

    错愕爬上我的脸,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什么。

    小兰低头看到了我手中的行囊:“蛋哥,你要走?”

    我点了点头。

    得知我要远走他乡,小兰便打定主意,要和我私奔。

    我顿时大脑一片空白,不知所措,平日里安分守己的小兰,居然冒出如此大胆离谱的想法。

    我严词拒绝:“万万使不得,你父母也不会同意……”

    我说了一堆大道理,外加头头道道的分析,小兰听后,沉默不语,撅着小嘴,白了我一眼:

    “蛋哥,你是不是嫌我丑?”

    我赶忙解释:“你误会了……”

    我又把刚才说的大道理重复了一遍,小兰听得不耐烦,直接打断了我的话:“蛋哥,你为了救我,摊上了人命官司,你后悔吗?”

    我淡然一笑:“不后悔,有什么可后悔的,我为民除害,也算是积德……”

    小兰一个健步,扑入我的怀中,猝不及防的我,被她身体的冲击力,撞的稍稍后仰,我脚跟后撤,行囊从手中滑落。

    我搂着小兰的腰,享受这短暂的温存,小兰的体香让我恋恋不舍、爱不释手,我也想带她私奔,可是理智告诉我,这绝对不行。

    由远及近的摩托车汽笛声,惊扰了相拥的恋人,我和小兰,放开了彼此,寻声望去。

    是二哥。

    他风尘仆仆,一个急刹车,停在我和小兰身旁。

    摩托车发动机的吼叫,戛然而止,看着二哥凌乱的头发,就知道他骑的有多快。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在这里瞎扯蛋!”二哥尽量压低声音,字里行间带着责怪。

    这一幕让我想到了《倩女幽魂》里的燕赤霞,头发凌乱的二哥,就是燕赤霞,我是痴呆书生宁采臣,小兰是倾城女鬼聂小倩。

    二哥不是什么文化人,类似痴男怨女这样文邹邹的成语,他的脑海里没有,自然不会说,不过,他会说瞎扯蛋,话虽土了些,意思是一样的。

    二哥本想带我一人走,可是小兰非要跟着一起去县城,说要送我一程,二哥执拗不过,只好答应。

    夜色阑珊,县城的街道异常安静,店铺都已关门,街道两边空旷的土地上,偶尔会传来唱卡拉OK的声音,那些跑调又高亢的歌声,在县城街道里荡漾,常常惹得周边的狗群随声吠叫,相互应和。

    到了夜半,县城的街道就会空无一人,即便是现在,县城也不像大城市有所谓的夜生活,更不要说2000年时的县城。

    昏黄的路灯,将我们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又变得很短很短。

    行驶了半个小时,我们穿越县城中心,来到郊外一处僻静的民宅,杂草包围了房子,窗户黑漆漆的,一股阴森森的感觉,看样子,很久没有住人了。

    该不会是凶宅吧?

    我有些迟疑,傻傻的看着二哥朝房门走去。

    二哥回过头说,这是他的一个亲戚的房子,因为常年在外打工,不曾回来收拾,以致杂草满地。让我先在这里将就一下,他马上骑摩托车去找一个跑货运的哥们,让这哥们送我出省。

    我和小兰进到民宅里,等二哥回来。

    外表寒颤的民宅,内饰干净整洁,家具齐全。我和小兰坐在床上,一言不发,二哥临走时,嘱托过,不要开灯,以免引起别人的注意,招来警察。

    月亮露出半张脸,撒下一片银霜,屋里静的出奇,屋外蝉鸣分外响亮。

    小兰挪了挪屁股,挽着我的胳膊,坐在我身旁,头靠在我的肩膀,低声问道:“蛋哥,你碰过女人吗?”

    这是农村人的含蓄说法,说者和听者,都明白这个碰字的深意。

    我还是一个处男,我没有回答小兰,抬头望着天空中的月亮。

    小兰紧紧握住我的手,掌心相贴,我转过头看着小兰,小兰也看着我,没有任何的言语表白,没有海誓山盟的承诺,干柴烈火,瞬间燃起,我们彼此交出了第一次……

    辗转了多种交通工具,在海上漂了一月后,我终于抵达了目的地――印度的加尔各答。

    我和一百多年前的清朝名臣叶名琛,走了一样的路线,来到这座城市。

    途中,当船停泊在新加坡时,我曾想下船,留在新加坡。

    我读过大学,自认为英语水平不错,新加坡又是发达国家,花园城市,治安环境非常好。

    不过,新加坡人口少,治安环境好,也意味着政府管理精细化,我一个外来人,不速之客,必然躲不掉严密的排查。

    一旦被查出是偷渡而来,必然会遣返回国。所以,思虑再三,权衡利弊,我还是决定去印度,这个人口第二大的发展中国家。

    去印度对我来说,还有一个优势,我大学专业是印地语,冷门专业,国内找不到合适工作。

    现在有机会来印度,找一份翻译工作,绰绰有余。

    我的身上只装着100元钱。这是我所有的积蓄。站在加尔各答的码头,孤零零一个人,那一刻,真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觉,我必须尽快找到工作,生存下来,我无路可退。

    加尔各答的港口,每个白昼都异常喧嚣,人流如注,这里也是恒河的入海口,从地理位置看,加尔各答类似于中国上海。

    港口的空地上站满了人,有水手,有送货的苦力,有谈生意的老板,大家都脚步匆匆,每一双眼睛都充满了狐疑和戒备,光着上身,身上涂抹着五颜六色花纹的苦行僧,穿着莎莉的印度妇女。

    还有端着破碗,瘸着双腿的乞丐;惊魂未定,穿着破衣烂衫的少年;大腹便便,神情不可一世的大款;破帽遮颜,顶着一个大箩筐的苦力……

    港口是一个海滨城市最复杂的地方,也是一个海滨城市最混乱的地方,各色人等,各怀心思,把自己的想法紧紧包裹,把自己的钱袋偷偷捂紧,这里充满了敌意和凶险。

    那天晚上,我饥肠辘辘,坐在海港边的台阶上,耳朵嗡嗡作响,汽车鸣笛声,人群说话声,让我的耳朵变成了一锅浆糊。

    我想起了看过的电视剧《BJ人在纽约》,那一刻,我真的就像掉进了大海里,孤立无援,眼睁睁的看着千帆竞过。没有一条船,会拉我这个陌生人脱离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