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漉水
誓言、心痛和挫折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这是我二十四岁就明白的道理。 颠倒的电灯,无知无觉的人群还有排列组合的绿化植物,在纷乱嘈杂的市井生活中像不断抽帧的画面,卡顿着迅速略过问的脑海。 我坐在人群中,却感觉自己淹没在深海里,连阳光都遥遥不可及。熟悉的窒息感和心跳加速随之而来,我的喉头翻滚,胃里的东西随气息一齐反应上来,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我在思考:人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呢? 是因为美味的食物吗? 那些高热量的食物,啤酒炸鸡,麻辣龙虾,酸汤肥牛,刺激的滋味刺激着神经,也能刺激麻木的神经吗? 我把手贴到冰冷的墙面上,感到一种迟钝的,可以忍耐的冰冷。 如果仅仅靠美味的食物就能够挽回一条生命的话,餐厅的老板大概是世界上最富裕的一群人。 是因为快乐的体验吗? 过山车上尖叫的少年,旋转木马上甜蜜微笑的女孩还有绑着安全绳一跃而下的蹦极的人,短暂高效的快乐体验刺激着人们禁锢的心,也让人们意识到平凡生活的美好。 我站在微风习习的楼顶,脚下是万家灯火,左边是一个油漆斑驳的锡皮桶。它银色的光芒被掩盖在黑暗中,只有老鼠熟悉它全身上下最闪亮的地方。 如果快乐的体验是存在的理由,不快乐的时光又该如何度过,紧紧依靠对快乐时光的回忆与憧憬吗? 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吗? 如果我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世界不会发生任何的变化。我曾经以为世界上还能有一个叶朗来在荒唐的岁月中怀念我,可是叶朗在六年前就走了。 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人怀念我。 遗忘才是最大的死亡。 偶尔,或许他们会这样谈起我:我记得以前这里住了一个女孩子,后来她走了,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我的姓名将缩减为“女孩子”,我的出走前不会加上惋惜的“但是”,我的一切将被人们遗忘。 我赤条条地来到这个世界上,终究不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什么。 那么,我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上呢。 一件事,如果注定要失败,是否还有去做的意义;一条生命,如果注定要逝去,是否还有诞生的价值? 我不知道。 而这正是我要寻找的。 叶朗也就是伊城发誓他会告诉我他离开的原因,却没有告诉我时间和空间,那他会什么时候告诉我呢?是在百年之后的我的墓前吗? 那他可能会失望了,因为他不会找到我的坟墓。 我会找到一个没有风的地方,一个没有阳光的阴暗角落等待命运的终点。 我希望他永远不会发现这个地方。 伊城离开的第二天,我就离开了桐溪。桐溪很好,常见的气候宜人的小镇,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人快多起来了。我喜欢安静,不能在这样吵闹的地方呆很久。 桐溪最近一列火车的目的地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叫做漉水。我没有刻意搜索关于这个地方的信息。比起网上的信息,我更愿意自己亲自感受这个地方的不同。 现在的火车比以前的更加干净,也更加安静,衣着整洁的人望向窗外,拒绝一切沟通的机会。陈旧的绿色从窗边划过,带来更加陈旧的绿色。 车厢里的空调开得很低,我长裙下的双腿也感觉到了寒意,只能徒然蜷缩着。 我的对面坐了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人。 她脸上戴着一副不算新的玫红色的太阳镜,镜框上有三颗俗气的廉价宝石。她的卷发蓬松,眉毛应该是纹过的,过于僵硬的角度和粗粝的黑色给她添了几分生人勿近的不好惹的气质。她的脖子上系着一条宝蓝色的丝带,丝带露出的地方有白色的花瓣,不知道是什么花。 她的手上有近似肤色的指甲油,由于没有得到主人的悉心照顾,已经变得斑驳,显得肮脏了。她穿着卡其色的风衣,里面应该是米色的衬衫。风衣因为长时间的旅行下摆有了折痕但是能看出原本的优良品质。她的嘴里似乎含着什么东西。 我默默关注着对面的女人。 旅游淡季的火车使得我们俩都可以独占一长排椅子。 我没有想到她也在默默打量我。 她淡色的嘴唇露出一个微笑。我忍不住怀疑她是否在嘲笑我。 她的声音比我想的要更加清脆:“你也是出来玩的?” “是。”我受惊若宠:“想出来放松一下。” 她的眼睛隐藏在玫红色的太阳镜后,我只能看见一片虚假的反光。 “我们这个年纪的人确实也应该出来放松一下了。”她似乎是一个健谈的人:“一直忙忙碌碌,最终却什么也得不到。” 我深有同感地附和她:“对呀,什么也得不到。也不知道自己之前的时间都用来干什么了。” 她从包里掏出一包独立包装的硬糖,递给我:“你要吃吗?” 我不喜欢吃糖,于是拒绝了她:“怕牙痛。” 她把嘴里的糖拨到一边,说:“我也是吃多了糖就会牙疼。” 她把糖收起来,然后看向窗外:“外面有牛。你见过真的牛吗?” 窗外是一大片农田,几头水牛悠哉悠哉嚼着青草,它们抬着头,似乎见了我们。 ”我小时候生活在农村,经常看见牛。不过近几年是没有看见的。”我靠近窗户,观察跟在公牛后的小牛低头的样子,说:“它们看上去好舒服。” “我从没有见过牛。”虽然这么说,她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牛身上,她继续吃着糖果,含混地说:“现在一看也不过如此。” 从她的话中,我听出俏皮的味道。 不过,说完这句话之后,她没有再说什么。我认真地看着窗外的风景,并不可惜我们中断的对话。 我们在火车站的出口相遇,道别。 漉水是一座始终隐藏在烟雾中的城市。这是我在这里居住了一个月的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有的天气都和水有关,下雨,大雾,阴天,人们的眼前被蒙上一层水汽,连记忆也变得潮湿。粘腻,湿冷,暧昧,孤独,人与人之间保持亲密又疏远的距离,从一个屋檐匆匆奔赴另一个屋檐,头顶永远有一层遮挡。 我喜欢这种无时无刻存在的冷漠。 我喜欢下雨。
我喜欢撑着伞行走。 雨水在伞面上敲打,就像敲门一样,而我永远不用打开门。 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弯腰行走,在宽大的伞面下,没人会注意你的动作和表情。 我撑伞的时候,从来不会露出自己的眼睛。这就意味着我看不见前面的路,只能看见自己脚下的短短几步。这也意味着我可以肆无忌惮地观察行人的双脚,观察皮鞋、球鞋、网鞋和雨鞋。雨鞋总是最少的,也总是最有用的。 雨落在小水坑冒泡的声音是小动物式的,“泠”,“叮”,“咕”,像不知名小兽醒来时喉咙发出的声音。 我孤身一人,在雨夜游荡。 荒凉的街道落了一地没有温度的火,绿叶上印着月光,树像斑马一样数着自己身上的条纹,像青蛙一样的人穿着黄色的鞋子咕叽咕叽地穿过没有人的街道。这是和桐溪截然相反的地方,我却更爱这一份孤寂与寥落。 红色和蓝色的霓虹灯下,我收起伞,走进唯一开着的便利店里。 售货员坐在柜台后面,面上的困倦透过松弛的皮肤显露出来,他手上的不再闪光的音色戒指上有一点黑色的污渍,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上去,就那样大大咧咧地展示了出来。 我没有想到这里竟然还有别的人。 一个穿着薄连帽衫的男人坐在第一个椅子上,边刷手机边等待方便面泡好。他的坐姿非常放松,双脚直接踩在了桌子面对的玻璃上。 我坐在了和他隔着一个椅子的位置上。我发现玻璃对着小巷,小巷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我并不想吃东西,但他泡面的味道传来,我也忍不住买了一杯泡面。 他吸面的声音很大,就像在家里一样,在这样的雨夜,这样的便利店,这样的声音出人意料地并不让人觉得讨厌。他吃完面,热得满头大汗。我这才发现原来他有点胖。 有点胖的男人难为情地看了我一眼,眯成缝的眼睛里只有和善:“不好意思,我是不是太大声了。”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一直看着人家。 我急忙摆手:“没有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吃得很香,就忍不住看了几眼。” 他笑着说:“我认识的人都和我这么说。你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了。”他看样子很高兴。 我受到鼓励一般,继续说:“真羡慕像你这样吃饭吃得很香的人,看见你吃东西的样子,我也想吃东西了,所以也买了泡面。” 我指了指面前的泡面。 “是吗?”他说:“因为吃东西的时候总会感觉很幸福,所以不自觉就吃得很香了。” “你这样很好啊。”我说:“我也想我能像你吃饭呢一样香。可是年纪大了之后胃口却越来越小了。就像现在,我点了面却又不想吃了。” “那给我吃吧。”他说:“正好我还想再吃一点。” 我爽快地把面交给了他。 听见我们的谈话,低头看手机的售货员枯黄的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半夜出来就吃杯泡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