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校园小说 - 空气中的爱情在线阅读 - 第四十七章: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第四十七章:找不到更好的理由

    我知道自己抓着方慎不放的样子看起来非常可笑。他的不幸是我造成的,我还要逼着人家变得幸福,来让自己自私的心得到安生。可就像婷婷还是慕容律说的一样,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呀!

    我想的,真的是要他过的比我幸福吗?还是任性的抓着他,陪着我,一如过去的那样?

    方慎离开的时候叮嘱我不能再一个人去买这么重的东西,如果王子兮没时间陪我,可以打给他,他随叫随到。有什么不开心的,不快乐的事,也都可以打给他,他一直都在。

    过去的几年里,为了我,他的确是随时都能出现的。只是现在,我失去要求他的身份,他竟还为我保留这样的权利。我说要去追求我的梦境,他竟然还要让我努力幸福。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的承诺,滥用他的承诺,我只知道,爱情它真的是一个折磨人的东西。

    而我竟然还真的在晚上被王子兮的噩梦惊醒的时候,发短信给方慎。

    我对方慎,一直是任性的很残忍。

    我说:“方慎,你当年喜欢我的时候,痛苦吗?”

    方慎说:“喜欢你,是很甜蜜的。痛苦的,只是得不到回应的时候,只是追求你的过程。”

    我说:“有多痛苦?那么痛苦为什么还要继续呢?”

    方慎说:“因为喜欢你不是我能控制的事情。不继续会更痛苦啊。”

    我说:“所以你后悔吗?后悔喜欢过我?”

    方慎说:“喜欢上你是我一辈子最幸运的事情。我不会后悔,永远都不会。”

    我说:“方慎,你恨我吗?”

    方慎说:“我爱你。”

    这一次偶然的见面,让我开始放任自己对方慎的自私,和伤害。我觉得既然老天爷安排我们再次相见,那一定是有祂的原因。想他的时候,我就发短信给他,想王子兮的时候,我也发短信给他。我把他当作一个垃圾桶,一股脑倾诉我的痛苦我的无助。小律说:“你这样做太过分了,对方慎太残忍了。”

    这些日子我把自己搞的很疯狂。王子兮不冷不热的对我,方慎又一心一意的爱我。他们两个把我搞的很疯狂。

    我双眼发红在崩溃边缘回答小律,“这世界上本就是谁对谁都很残忍的。难道王子兮对我就不残忍吗?难道方慎对我就不残忍吗?”

    小律见我这个样子,只好说:“你开心就好,开心就好。可是你这样,真的开心吗?”

    我说:“我很开心,超级开心。”

    小律拍拍我,“你开心就好,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圣诞节的时候,小律冒着裴然跟她分手的威胁,硬生生把我带去他们的约会。她知道的,我在这种节日的时候,最怕寂寞。其实我也不想去当个讨人厌的电灯泡,但是我真的好怕一个人待着,好怕好怕。宁愿眼睁睁看一对对情侣在我面前你侬我侬的互订誓言,也要跟着他俩一起去吃饭。

    我点了一杯很淡很淡的鸡尾酒,冒着过敏猝死的危险,喝了两口,反正过节嘛,就让自己放纵一把,放松一把。酒精开始蒸腾的时候,脑筋变得更加活跃,没有那么多思前想后的顾虑,一切随心所欲的,让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轻松。

    我打电话给王子兮,他在那头睡眼朦胧的问我是怎么了。我突然有点心虚,不知道要打给他说什么。他拍了拍自己脑袋把自己弄清醒,一边说电话费很贵,他马上起床和我聊QQ,叫我别再喝酒了。我哭闹着说我没喝酒,你也不用上QQ,我不想跟你说话了,然后挂掉电话。

    喝醉了竟然可以挂王子兮的电话,我真是太爱酒精这个东西了。

    然后我继续疯婆子一样眼泪鼻涕的打给方慎,方慎接起电话,也是那个蹙眉的调调,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对方慎我倒是挺有骨气的,大声的质问他为什么不给我送圣诞礼物。方慎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要我送你圣诞礼物。你想要的话,我现在送过去给你。”

    我哭着大喊:“为什么不送?他们都有礼物,就我没有!你不是说你爱我吗?你骗人,你们都是大骗子!”

    方慎说:“程程你怎么喝酒了呢?你会过敏的啊!王子兮呢?”

    我说:“王子兮?他在美国啊,干嘛问他啊?你也喜欢他啊?”

    方慎说:“什么?他在美国?你们没有在一起吗?”

    我说:“没有啊,他没说要跟我在一起,就回美国了。你们都是大骗子!”

    方慎说:“我终于明白了。你为什么会问我那些话,你为什么看起来那么不开心。”

    我说:“你明白个屁!你什么都不明白!你们就是骗子,口口声声说对我好,其实都不爱我,没人爱我。”

    方慎说:“你在哪里我过去找你?”

    我糊里糊涂问他:“你干嘛过来找我?”

    方慎说:“过去给你送礼物啊!”

    我一听礼物立马开心了,说:“好啊你赶快把礼物送过来,我要很大份很大份的礼物哦!”

    方慎说:“好!你乖乖的,我马上过来拉!”

    方慎来到学校的时候小律和裴然正驮着不省人事发酒疯胡闹的我往宿舍走。我想裴然应该是杀我的心都有了,因为我破坏了他们原本浪漫的约会,他的小律为我愁的一直掉泪。我还在餐厅各种发疯让他们丢尽了脸。见到方慎,两个人明显像见到救兵一样。当下也不管什么残忍不残忍的,道德不道德,直接把我丢给方慎,“交给你了啊,好好照顾她。”然后飞奔而逃。

    挑朋友有的时候,真是挺重要的。

    方慎扶着我,眉眼里说不尽的忧愁,“程程,我们去医院吧!”

    我摇摇头:“我不去,我没喝酒!”

    方慎说:“你看你脸红成这样,接下来就该浑身肿说不出话了,走吧,我们去医院。”

    我不肯去。方慎哄我:“你不去,就没有礼物哦?”

    我说:“咦?有礼物吗?”

    方慎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里面放着一条链子,链坠是一个苹果模样的紫水晶,闪闪发光很可爱。我的幸运石就是紫水晶,苹果又是我最最喜欢的水果。对这个链坠,我真是爱的不得了,眉开眼笑的拍拍他的头,“还是你乖!给我戴上!”

    方慎收起盒子,“走吧,去到医院就给你戴上。”

    我被项链馋的,立马乖乖去了医院。

    医生一边给我打针一边数落方慎,说我这种体质过敏太严重,家里人要看住了,不能沾酒。喝了酒容易有生命危险,方慎在一般点头哈腰说是的医生,我知道了医生,对不起医生。我这边兀自发着疯说我没喝酒没喝酒。

    这酒精,真害人啊。

    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方慎趴在我床边正睡着,我眼睛肿成一条缝隙看不太清。动了一下,方慎就醒了,说,“醒了?难受吗?”

    我点点头,眼睛看不清就算了,喉咙也肿的难受,话都说不出来。方慎揉揉眼睛把我扶起来,递上一杯水。

    我喝了水,嗓子好了一点,连忙问他:“你怎么在这儿?”

    方慎说:“你叫我过来的呀!”

    我吓得不轻,“哈?我吗?”

    方慎笑了,“是啊,你啊!昨天有个小醉猫打给我,要我给她送礼物,我就过来拉。”

    我说:“什么?我喝酒啦?难怪那么头痛眼睛也睁不开。可是我怎么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方慎俯身过来给我盖上杯子,按摩太阳xue,“眼睛痛就别睁开,头痛就别想了。闭上眼睛再睡一会儿吧,我陪着你。”

    不知道是因为我躺在床上还是什么缘故,我怎么觉得这一幕应该发生在几个月前,而不是现在呢?难道是我做梦跟方慎说的分手吗?还是方慎犯了失忆症?

    但我昨天到底是怎么叫的他过来,有没有跟他说什么要命的话?酒后失忆这件事情,真是要命啊!

    恍然像回到了高三的那段时光。

    那一年的毕业聚餐,俗称散伙饭,同学们死活不信我喝酒过敏的理由,觉得这是我一个托辞。方慎跑过来挡驾,被迫喝了好些酒。大家玩的太high,直说我一口都不喝太伤同学多年感情,要我起码喝一杯表示态度。

    我爸是一个酒量极深的变态,听我妈说,小时候爸爸曾经想过培养我,可是拿筷子沾了一滴酒给我之后,我就倒地不起,全身肿起来。之后,再也不敢试了。我长大以后,我妈常常叮嘱我千万不要喝酒,因为我会过敏,会死。

    可现在那么多人盛情难却,我也真的没有试过自己喝几口到底会怎么样。说不定,长大了抗酒性就强了呢?说不定,我现在遗传基因变成我爸的了呢?我看了方慎一眼,想说有他在我也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就是过敏嘛,还能有什么。然后一杯酒,一仰头,咕嘟咕嘟就下了肚。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我心说自己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天还是黑的。摸索到床边有个人,我抓抓他,说能不能开灯啊,我好渴。

    方慎慌了,“大白天的开什么灯呀,你怎么了呀?”

    我也慌了,难道喝酒喝到失明了吗?我吓的一瞬间打了个激灵,努力睁大了眼睛,果然,还是能看见的,只是视线嘛,很有一点狭窄。当下就放了心。

    突然想起有些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么狭窄的视线,我的眼睛现在得长成什么样子?赶快问方慎要了一面镜子。

    一照,我就哭了。镜子里那个人丑的,就像《东邪西毒》里面中了毒的梁朝伟,眼睛是肿的,脸是肿的,嘴是肿的。丑到连小孩子见到都要吓哭的。

    我哭着赶方慎:“你走开,不要看我。”

    方慎抓开我的手:“怎么哭了呢?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呀?”

    我说:“我好丑啊!好丑啊!”

    方慎笑了:“怎么会丑呢,再丑我也喜欢你啊。”

    我抬了眼看他:“真的吗?这么丑你还喜欢我?”

    方慎捧着我一张不像人型的脸,“真的!你怎么样我都爱你!”

    那时我们刚刚在一起没几天,他竟然没被我的丑样子吓跑,可见他是真心喜欢我。我心里高兴的不知怎么才好。之前一直以为方慎喜欢我,是被我无边的美貌所倾倒,还在纳闷我如果真像他说的,长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怎么之前那么久的时间也没几个人长眼。现在才知道原来不长眼的是我自己,方慎他从来也不是因为我的长相喜欢上我的。

    那他到底看上我什么了?难道真如小律所说的,是上辈子欠了我的,孽缘吗?

    除了这个解释,还真找不到完美的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