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健忘
杨预本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心情大好之下也就陪着他玩了,两人勾肩搭背,都是一脸的笑意。 要说尉迟曜也算得久历江湖了,什么样的阵仗不曾见过,可是被这俩人一瞧之下,竟然有些受不住,因为他们的眼神实在是太过暧昧了。 这个年代,好男风不是什么新鲜事,士大夫蓄养男宠,为一时风尚,就连青楼之中,也有专门陪育以此吸引客人的,谓之青魁,盖因男婢常以青衫为装的缘故。 可问题是,尉迟曜的身上还没有加赏,只挂了一个都督府留后的虚衔,在兄长出外之时,代为管事,因此他便是一身的汉式长衫,戴着一顶交领襆头,腰间也只系了根普通的革带,穿着一双黑靴子,全都是公服出行的装束。 这倒也罢了,谁让他着的长衫,是唐人官制中最低的一档,青衫。 被他们这么一看,尉迟曜哪里不明白,这俩货眼中的戏谑和意味深长。 谁让他得确生得俊俏,又喜欢涂脂抹粉呢,刘稷也算见多识广了,就从没见过一个男子,生得如此白净,还擦了许多脂粉,身上的香味比女人还浓烈,想让人不误会都不成。 要知道,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连他自己在内,所见的男子无不都是皮肤黝黑,浑身汗味的。 “哎,你们笑够了没有。“再好的关系,被这么调笑,尉迟曜也有些不爽,杨预了解他的性子,最不喜欢人家拿这一点来说笑。 “府内已经知晓此事了?“ 杨预看出了些许不对,不得不赶紧将话题扯开。 “嗯,家兄特命我来此查看,原以为要费一番口舌,不料被你等拿下了,倒让我一番好找。“ 尉迟曜随口答道,对方的目光与他记忆中完全不一样,似乎根本不认识自己,这岂非咄咄怪事。 “你们认识啊,你朋友啊“ 刘稷饶有兴趣地问杨预,后者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不认得他?“ “我该认得他么?“刘稷心里明白,对方不但与自己相识,而且还是很熟的那种,可是记忆中根本没有这人的一点印象,这话该怎么说呢。 杨预见他不似开玩笑,有些尴尬地向尉迟曜解释道:“他在大勃律受过重伤,昏迷了好几日,这会子脑子估计还没清醒,你莫要怪罪。“ 难怪,尉迟曜不在意地摆摆手:“不识得我倒也没什么,要是忘了别人,就麻烦了。“ “还有谁?“ 杨预一愣,朝他身后看了一眼,一个身材不高的于阗军士冒出头,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溜溜地看过来,那面像好生眼熟。 “哇,我就知道是你,五郎。“ 没等他想明白,那个军士一下子冲了出去,“蹬蹬“地跑到刘稷身前,笑嘻嘻地上下打量着。 这又是谁啊,刘稷不禁一阵头大,从声音听,是个女孩子玩易服,在安西的地盘上,能与自己如此毫不见外的,一定是关系很不错的好友,这可不是后世,男女之间能相识相交又不是夫妻的,只怕是通家之好,他不得不求助地望着杨预。 “伽罗,他认不得你了。“杨预却没打算帮他。 听到杨预这样说,那人一下子急了,一把扯掉头上的圆帽,将扎成髻子的头发放开,一头瀑布般的青丝柔顺地落到脑后,露出一张俏丽的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