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千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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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里,霓喃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打开台灯,匆匆换上衣服,拿起那支录音笔就跑出了房间。 门铃响时,傅清时刚刚沐浴完,他擦头发的动作顿了下,瞟了眼手机,十点五十分。这么晚了,谁? 门铃又响,他心思微动,将门打开,果然是霓喃。 见了他,她劈头盖脸就是一句:“心里堵,睡不着。” 傅清时想说些什么:“你……” 她打断他:“你别说话,先让我说完。” 他微微笑了下,倚在门框上,看着她,静待下文。 这种老酒店为了节约成本,走廊里装的是声控灯,此刻灯光忽然熄灭了。房间里只开了一盏落地台灯,他逆光而站,让她瞧不清他脸上的神情,但阴影也将她整个人覆盖了。 霓喃觉得刚刚好,夜色是最好的掩护,她心里那些滚烫的话会更容易出口。 “我小时候,对什么事物都是三分钟热度。见邻居家小孩有什么新玩具我总缠着我爸买,可喜欢不了一天就抛开了。上兴趣班也是,兴致勃勃地去,可没过几天我的兴趣就转移了,先后学过钢琴、画画、围棋、跆拳道,却没有学会过一样。我爸爸愁死了,担心我将来在感情上也会成为一个‘花心女’。” 说到这里,她看见他似乎笑了下。 “八岁那年,我爸爸要去国外工作一年多,他将我送到他老家让阿婆照顾我。阿婆的家在海边,她是一名海女,仅凭一口气就能下潜到海下十几米,我觉得这实在太酷了,缠着她要跟她学潜水。阿婆笑我又是图新鲜,我自己也以为是,可后来当我一次又一次地潜入深海时,我才知道,原来真正喜欢一件事,是这样的——不是一时兴起,不会在新鲜感过了之后将它随便抛弃,你会记挂它,将它放在心里,你会将时间与心思付诸于它,你想要这辈子都跟它息息相关。” 夜色寂静,她的话在空中轻轻回荡。昏暗中她的嗅觉变得特别灵敏,两人离得近,他身上刚刚沐浴完的气息一下一下地蹿入她的呼吸,西柚?青柠叶?还是佛手柑?她情不自禁深吸一口气,辨别着那清新好闻的淡淡香气。 “当年,我的眼睛做完手术后,我在医院里又住了一阵。每天傍晚,我躺在床上听病房外的动静,总想从那些杂乱的脚步声里听见熟悉的。在有阳光的日子里,我爬上天台,想看看他曾跟我描述的珊瑚色的晚霞到底是什么样子。后来我出院,看书看着看着就走神,总会想起下雨天的病房里,他为我朗读时的声音。他离开后,我养成了在人群里闭上眼睛分辨声音的习惯,我渴望着总有一天那里面会有我要找的声音。每个夜晚,‘鲸歌’成为我的安眠曲。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找他,一直。” “原来喜欢一个人的心情,跟喜欢一件事的心情,是一样的。” 好像有一只手,轻轻拂开了森林里掩盖着秘密洞穴的枯枝草屑,露出里面真实的内核——那是她狡黠野性的外表下隐秘而柔软的少女心事,在一个寂静的深夜里,被全部袒露在他面前。 但她没觉得羞涩,而是坦然地抬头凝视他的眼睛,昏暗中她其实看不清他眸中神色,却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像一张网,正密密地笼罩着自己。 “如果说七年前你对我的照顾是因为一个承诺,那么重逢后你的那些举动又算什么?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喜欢我?” “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你害怕自己与当年的事故有牵扯。可那是还没有断定的事,为什么要因为还不确定的事情去否认已确切发生的事?” “你笑我热衷于打赌,有时候我想,其实爱一个人从某种角度来讲,也是与人生的一场赌局吧,就跟站在一个陌生的分岔路口一样,向左或者向右,等在前方的都是未知,怎么选都会心怀忐忑。那就随心吧。选对了,是运气;选错了,自己做的决定,我愿赌服输。” “我这个人呢,最讨厌黏黏糊糊、暧昧不清,要么喜欢,要么不喜欢,没有中间值。我跟自己喜欢的男人,做不了好朋友。所以,”她语气不重却掷地有声,透着股坚决,“要么跟我在一起,要么就别再招惹我。” “我说完了。” 心里堵的那口气,通了,舒坦了。绷紧的身体渐渐放松,她顺势往后一靠,倚在另一边的门框上,暖黄的灯光扑面而来,世界又亮了。 她仰头看他,等一个答案。 忐忑吗?好像有一点儿,但也不多。喜欢一个人的心,就算被拒绝了,也并不丢脸。 似乎过了许久,又似乎只有短短几秒。她刚站在光影下的身体忽然又被暗影笼罩住了,他的声音轻轻地在耳边响起:“你别后悔。” 最后一个字落下,他根本不给她接话的机会,双手捧起她的脸,吻上她的唇。趁她愣神间,他轻而易举地攻城略地,唇舌交缠,如疾风,又如一场急雨落在海面,他像是要把自己压抑的感情全部在这深深一吻中宣泄出来。 但他很快发现,那个曾两次偷袭亲吻自己,还以此调戏他的人,竟然,不会换气…… 原来是只纸老虎啊! 他忍不住想笑,稍稍放开她一点,额头抵着她,让她平息呼吸。 这走向有点出乎霓喃的意料,毕竟在她心里,傅清时一直是谦谦君子外加温柔体贴的形象,哪怕偶尔拿话嘲讽她两句,也都不过分。她预想过自己的告白的结局,要么被接受要么被拒绝,但着实不是这样的——一言不发就亲上来。这,好像比较符合自己的风格啊……而且,跟他的吻比起来,她以前偷亲他的那两次,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自己还在那得意扬扬…… 一向伶牙俐齿的人神色呆愣又微微恼怒的样子格外可爱,傅清时瞧着她嫣红微肿的唇,忍不住再次亲上去。 这一吻里尽是温柔,说不尽的缱绻缠绵、和风细雨。霓喃的神思总算归位了,闭上眼时,他身上的气息铺天盖地地朝她涌来,那是她熟悉的,却又与以往有点不同的,但一样好闻得令她着迷,她忍不住想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她忽然推开他,得了一点空气便立即大口呼吸,她拍了下胸口:“等一下,我有点儿晕,心跳太快了,等我休息下再继续。” 他忍了忍,实在没忍住,低低笑出声来。 霓喃瞪他。 他低头笑望着她,手指摩挲着从她唇上慢慢抚过,然后,将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笑着说:“女朋友,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不仅可爱,还聪慧通透,活得格外明白。她那一番长长的话,她的勇敢与坦然,像夏日里的一阵清风,瞬间将他心里那一点犹豫吹散了。 这世界如此辽阔,茫茫人海中一个人遇见另一个人的概率,不会比中头彩更小。世事又是如此瞬息万变,有些感情,错过了一次,也许这一生都不会再有机会。 如果说七年前初遇时,他对她因心生怜悯到淡淡喜欢,那感情只是刚冒出头的一株小小嫩芽,而他生命中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他可以将视线从那株小嫩芽上移开。可再相逢时,嫩芽渐渐长高,开枝散叶,被他的不舍与依恋浇灌,在他心里长成了一株茂密的藤蔓,枝头缀着美丽的白色花蕊,令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他是如此确信,怀里的这个人,是他的不想错过。 他们的酒店离得不太远,只有几分钟路程,但这么晚了,又是在陌生的小县城,他想起白天那场也许并不是意外的小事故,执意要送她回去。 “你等我一下。”他拿了衣服去浴室更换。 霓喃轻轻呼出一口气,双手摸了摸脸颊,微烫。又拍了拍胸口,心仍跳得很快。 平复了下情绪,霓喃才抬眼打量起房间来,典型的商务型老酒店,家私陈旧,空间倒是挺大的,一切都很整齐,哪像她那边,乱糟糟的。然后她看见了窗户边的那架望远镜。 她微微讶异,走到目镜后望了望,视线所及之处有点儿暗,她又看了几眼,还是没能看清。 “对面是张正清的办公室。”他在她身后说道。 “你在监视他……”她忽然想起什么,问,“你来几天了?” 白天的时候,他们先是去了诊所,后来又因为两人相认,她心情比较乱,也没顾得上问这些。 他知道她言下之意,笑了:“四天。” 霓喃:“……” 很好,自己的举动也一并被窥视了,在医院后花园那会儿她的感知没出错。 霓喃有点不懂:“你为什么不直接见他?” “他既然已经改名换姓躲起来生活,就没那么容易撬开他的嘴。”傅清时取了房卡,示意霓喃出门。 其实当年他的同伴出事时,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将那天留在工作船上的三人当作怀疑对象,他是在得知他们打捞上来的瓷器全部不翼而飞,以及那次考古的所有资料也一并消失了后,才猛然惊觉——这是一次有计划的谋杀。然后,那三人一起将嫌疑人的矛头指向了他,证词像是事先有人给了台本般惊人的一致。 他被羁押调查结束后,找过那三个人,船长出海了,医生张正清带着妻子出国旅游去了,回了东北老家的厨师在电话里反复说自己已经把知道的都告诉警察了,过了两天,手机号成了空号。 意图太明显了,他们在躲他。做坏事的人也分很多种,老江湖能睁眼说瞎话,不动声色,而新手只会将自己藏起来。 “是啊,没有证据,什么都问不出。”霓喃想到这个就发愁,长久地在这里耽搁下去也不是办法。 他们都知道,一个家世平凡、专业技术也不是特别突出的普通医生,只用了一年就摇身一变成了一所医院的负责人,他背后一定有人脉与资金的支持,毕竟医院又不像一般公司那样简单就能启动起来的。他们也能猜到这应该与谢氏有关,只是这些不会被摆在明面上。 在当年的事故中,张正清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傅清时一直有个疑虑,那天水下作业的九人,潜水经验都十分丰富,警惕心很强,为什么都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自己的设备出了问题呢?在得到他的警告时,为什么没能迅疾地做出应急处理?他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们的身体出了问题。 “张正清这个人,做事细致,又特别谨慎。假如当年他跟谢氏合谋,一定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没准他手里有谢氏的把柄。”傅清时想了想,说,“先去查查妇产医院跟谢氏的关系吧。” 毕竟知道太多秘密的人总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秘密”。傅清时忽然想到后来死于海上事故的船长,那真的只是意外吗? “嗯。”霓喃点点头,问他,“那你这几天有什么发现?” 傅清时说:“他有个三岁的儿子。” 霓喃有点跟不上节奏:“嗯?”怎么好好的说起他儿子来了? 傅清时在望远镜里看见出现在张正清办公室里的霓喃时,就知道她大概跟胡蝶同时都得到了张正清的下落。他看了她一眼,想来她手中的资料没有胡蝶的详细。 他说:“这个儿子是他的第二任妻子生的,这个女人是妇产医院的财务部主任,他们是在六年前结婚的。医院也是六年前成立的,不觉得太巧合了吗?” “他现任妻子跟谢家有关系?” “胡蝶私下在他们的内部系统查过这个女人与谢家的亲属关系,表面看来是没有关系的,还需要进一步去查查。” 霓喃叹口气,终于找到了人,可他们仍旧身处于迷雾中。 他想起什么,说:“或许我们可以去见一下他的前妻。他前妻跟他是初中同学,两人一起从老家考到岛城念大学,在一起很多年,两人感情很好,生了一个女儿。” 胡蝶找过她一次,却什么消息都没打听到。也许现在他们去找她同样会一无所获,可只要有任何可能性他都不想放过。而且,她与张正清那么多年的感情,她就真的甘心被他一脚踢开? 霓喃讶异:“你连这个也知道?” “当年在船上听他自己说的。” 从事海洋考古这个职业,就得长期漂在海上,抛开工作时间,日常生活又十分乏味,没什么娱乐活动,船上的人就爱凑一起喝酒打牌侃大山。傅清时一般不加入船员们的活动,他的时间用来看书都不够,但他有时候会被胡昊与景色拉过去喝酒,那时候他还没戒酒,跟大家喝了几次酒后,把团队里每个人的情况都了解得七七八八。 张正清以前在一家公立医院任职,刚辞职没多久就上了他们的考古船,他和妻子是初中同学,两人在一起很多年了,每次喝高了他就会念叨着想老婆了,然后反复讲起他们的爱情故事,大家一边起哄一边羡慕。厨师余润德有个患了重病的五岁的儿子,需要很多钱,他出海到考古船上干活主要是看中这里薪水比餐馆开得更高。还有,船上最小的潜水员才十九岁,是个在海边长大的孩子,高中没念完就不爱上学了,一门心思想要游遍全世界的海洋…… 在这个夜晚,傅清时忽然想起这些来,那些记忆遥远得好似一场梦。那些人,虽然没有深交,但在那艘孤岛一样的工作船上,他们一起喝过酒,一起看过海上的日出,也一起欣赏过壮丽的晚霞,是称之为“伙伴”的人。 他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对霓喃说:“你暂时不要再去医院找他,别给自己惹麻烦。” 他把她上午差点儿被摩托车撞倒可能并不是意外这个想法跟她讲了。 “张正清他疯了吗?!”霓喃惊道,随即她又想到,如果他真跟“知远号”事件有关,那找人撞她也就没什么可震惊的了。 “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想,我联系了胡蝶,让她找找人,看是否在这边的交通部门有相熟的朋友,调出那个路段的监控确认一下。” 他们穿过短短的一段小巷,走到了大马路上。这是一条单行道,道路窄,这一段路没有设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小县城的夜生活颇丰富,这时候了,路上仍有不少车辆。 傅清时本来走在霓喃的右边,这时又换到了她的左手边,然后牵住了她的手。他这个动作做得非常随意自然,甚至没有看她,而是在留意着从左侧来的车。 霓喃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啊,自己是他的女朋友了。他们会牵手,会拥抱,会亲吻,甚至会做更亲密的事。 他牵着她穿过马路,她抬头悄悄看了他一眼,这个人,是她从十七岁时开始喜欢的人,她找了他好久,现在,他属于自己了。 她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甜甜的满足感。 过了马路,他也没有放开她的手,一直到她房间门口。 他摸摸她的脸颊,跟她道别:“乖乖睡觉,别再失眠了,晚安。” “晚安。” 门快关上时,她忽然又拉开,踮起脚飞快地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得逞似的眨眨眼,然后,转身跑进了房间。 霓喃将自己扔在床上,抱着枕头滚了几圈,摸了摸嘴唇,傻兮兮地笑了。 第二天早晨,傅清时来叫霓喃一起吃早餐。她打开门,一大捧绿雏菊比他的脸先映入她眼里。 “早上好。”他温柔的声音从花后传来。 她先是一愣,而后开心地接过,放在鼻子下深嗅,雏菊上还沾着水,她仿佛闻见了清晨森林中的露珠的味道。 她想起那年病房中每天傍晚收到的绿雏菊。 “这么早花店就开门了?” 他笑:“老板娘说平常都是九点开门,今天是特例。大概预感到了我特别想给我女朋友送花。” 其实是他在附近晨跑时,遇见一家花店在装扮一辆婚车,早早地就开了门。 关系突破后,霓喃觉得自己每天都在刷新对他的认知。瞧瞧,这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偏偏说的人还漫不经心,哪管听的人心里起了涟漪。 酒店房间里自然是没有花瓶的,霓喃转了一圈,最后找前台借了个塑料桶子,才安顿好那一大把雏菊。 他们去了酒店附近的一家馄饨店,馄饨是这个小县城的一大特色早点。这大概是家老字号店铺,门面不大,但挺整洁的,挨挨挤挤摆着七八张桌子,这个时间点,人特别多,除了堂食的,还排着好些人等着打包,处处充满着喧嚣热闹的人间烟火气。 店家做得专注,只有三种馄饨,品类与价格都是用毛笔字写在一张红纸上,并贴在墙上,红纸有一种返璞归真感。傅清时要了牛肉馅的,霓喃选了香菇素馅的,点好单,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霓喃就看见最里面角落的那张小桌子边终于有人吃完离席了,她立即跑过去占座。 傅清时本来在跟她讲话,一眨眼她就跑了,动作特敏捷,自己坐到一张凳子上,然后伸脚一钩,将对面的凳子钩到近前,手机搁上去,圈地为王。女霸王正一脸得意地冲他招手。以前他曾在公交车上看见别人抢占座位,那姿态真是不好看。可现在,他发现原来自己也是个有双重标准的人,竟然觉得她刚刚那番小举动有点儿……可爱。 真要命。 两人刚吃完早餐,胡蝶就来了电话,她还真辗转找到了在这座小县城的交警部门工作的人,是她同学的朋友的朋友。虽然关系扯得远,那人倒是挺热忱。听说有可能是故意肇事者,便立即带傅清时与霓喃去看那条路上的监控视频。 有具体的时间段,查起来很快,当霓喃在监控视频里看见傅清时悠闲地跟在自己身后的画面时,她偏头望向他,发现他低头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她收回视线,继续看监控。 很快就看见那辆摩托车了,司机戴着头盔,看不清楚长相,从体型来看,是个年轻男人。摩托车没挂牌照,车型是县城里常见的款式。霓喃站的地方是路边,那会儿车并不算拥挤,但那辆摩托车路中央不走,偏偏擦着路基直直往她的方向冲过去,大概也没想闹出人命,看得出司机控制了速度,这才让傅清时来得及扑过去将她推开。那司机见两人倒在了地上,在前方刹了车,回头望了他们一眼,然后扬长而去。 事发时因为自己被他推开了,霓喃没有感觉到生死一线间的惊吓,此刻看着当时的情景,她一颗心才怦怦怦地跳动得厉害,看见车子冲过来那一刹那的画面时,她下意识地闭上眼,身体往后缩了下。 她被揽进了一个怀抱,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她深呼吸,睁开眼,从他怀里抬头看他,眼眶忽然有点发涩,人在危险时总是会下意识启动自我保护机制,而他,却在那瞬间反倒让自己置身于险境中,将她护在了怀里。 他摸摸她的脸,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笑。 很明显是那辆摩托车在故意朝人撞,可一没见着司机面孔,二也没有摩托车牌照,交警同志觉得头大,且这事的性质已上升到故意谋害,不归他管了,他建议傅清时报警,末了问他:“你心里有怀疑的人吗?” 傅清时沉吟了下,摇了摇头:“没有。” 他看了眼霓喃,她极轻地冲他摇了下头。懂了,她不打算报警,他也正有此意。人没伤着,也没证据,根本没法指控张正清。 与交警告别后,霓喃陪傅清时去了昨天那家诊所,给他的手臂换了药。 傅清时提议下午回岛城,再待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张正清现在家大业大的,总不至于再举家消失一次。 霓喃同意了,就算他不说,她也得赶回去了,三天后是秦艽的生日。除了秦艽刚入行当模特被关起来集训那一年,秦艽的生日她们每年都是要一起过的。 此时不是出行旺季,当天的火车票与机票都还有座位,傅清时立即订了票。 霓喃收拾好行李,看了眼桶里的绿雏菊,决定打包带走,还好包装纸没有丢弃。她一枝枝又包回去,没有胶带,只能用原包装纸上已经没什么黏性的胶带用力按一按。 傅清时说:“下了火车又要转飞机,挺麻烦的,别带走了,我再给你买。” 霓喃手中动作不停:“不行,这是我男朋友送我的第一束花,独一无二。” 他帮着她一起把麻绳绑起来,笑说:“怎么就成第一束了?以前那些雏菊该伤心了。” “那时候你又不是我男朋友。”她忽然“哎”了声,眨眨眼,“我这算是养成系吗?傅叔叔!” “嗯?”傅清时一开始没听懂那三个字的含义,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见她笑得鬼鬼的,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头,“又在胡说八道!” 他将她拉到床上坐下,自己坐到她对面的椅子上。 “霓喃,说个事。” 见他一脸正色,她也收敛了笑,等他继续。 “我知道让你放弃调查这件事是不可能的,我只有一个要求,不准单独行动。” 霓喃一颗心落了下来,笑了:“好。” 她很怕他会提出让自己别再调查的要求来,幸好不是。 这七年来,为父亲查找真相已经成了一段铭文刻在她的心墙上,十几岁时她力量单薄,因有心无力而痛苦,后来想通了,急也没用,岁月将那份心急渐渐打磨成了耐性与冷静。而且,现在她有他了啊,为什么还要单打独斗?没有人天生坚韧强大,也没有人真的喜欢孤独,还不是因为无人可以依赖,才不得不自己坚强。 “我也有一个要求。”她走到他身边蹲下,撩起他衬衫的袖子,轻轻摸了摸他手臂上的白纱布,“你以后不准这样了,别为了我让自己受伤。” 他笑说:“小伤,过几天就好了,别担心。” 她仰头望着他,不等到他的承诺不罢休的样子。 他本想说,男人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是本能,但见她固执的眼神,只得无奈地道:“好,我答应你。” 她这才满意地笑了。 他看了眼手表,将她拉起来:“我们得走了,时间有点紧。” 两人退了房,在门口拦了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 马路对面,一家便利店门口,有个穿灰t恤的男人喝着可乐,望着出租车消失的方向。片刻后,他将喝完的可乐罐丢在地上,掏出手机打电话。 “那女的刚退了房,打了辆车走了。” “哦,还有个男人跟她一起,我拍了张照片,马上发给你。” 张正清挂掉电话,便有短信进来。打开看清楚照片中的男人的脸后,他心里一惊,时隔多年,他仍一眼就认出了傅清时。他怎么会跟霓知远的女儿在一起?还有,他既然已经知道自己的下落了,为什么没有找来? 张正清脑海里思绪翻滚,沉吟了片刻,他拨出一串号码,第一遍没接,打第二遍时等了好一会儿电话才被接起。 “什么事?”他还没开口,那边就先出声了,语气冷淡。 他们上一次通话已经是好几个月前了,那会儿是对方打电话过来警示他,说有个小女警一直在追查七年前的事,让他注意点。 张正清知道谢斐没心思跟他叙旧,也就省了寒暄,直接说:“谢总,霓知远的女儿找到我了。” 谢斐愣了下,问:“什么时候?” “几天前。” “那你才告诉我?!” “放心吧,我将她打发掉了。”他没第一时间告诉谢斐,就是想着这么件小事情,他自己完全可以解决,这会儿还有点邀功的意思。 谢斐厉声问:“你对她做什么了?” 张正清没留意到他语气的变化,说:“想做点什么没成功,不过目的达到了,她刚刚离开了。” 谢斐的语气特别森冷:“张正清,我警告你,别动她!” 张正清皱眉,这是什么意思?没等他问,谢斐已经挂了电话。 谢斐捏着手机站在窗边,眸色微沉。 他忽然想起当初霓喃来公司面试的情景,那会儿她刚升上研究生,身上还有一丝青涩的学生气,但她不是那种只会埋头念书的小书呆子,那青涩中带着股张扬、野性,清澈明亮的眼眸中全是自信,她对他讲,谢总,不录用我一定会是你的损失。其实在见到她时他心里已做好了决定,怎么可能把霓知远的女儿放到自己身边来?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除了她手中拥有的沉船数据库外,那瞬间她眉眼间的张扬自信也起了一点作用。他见多了或柔弱或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女子,他喜欢她的性格。 他在面对父亲的责问时曾说,她不过是个小丫头,有什么好怕的!谢翔盛评价过他最大的毛病就是太自负了,以前他不当回事,此刻才觉得,也许父亲是对的。 她比他想象中的,要更聪明更强大。 手机“叮”一声响,有短信进来,他划开屏幕,发现入眼的是一张照片,张正清发来的。 他盯着照片中牵着手的男女,脸色更沉了。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傅清时与霓喃回到岛城时已是深夜。两人一路舟车劳顿,也没时间好好吃顿饭,晚餐还是在飞机上解决的,飞机餐难吃,他们都没怎么动。 上了出租车,傅清时问她:“想不想去吃点东西?”岛城有条美食街,营业到晚上两三点,这会儿去也来得及。 霓喃靠在他肩膀上,眼睛都没睁:“困,只想睡觉。” 傅清时侧头看了她一会儿,想到到家还得一个多小时,于是伸手将她的身体拉到自己的腿上躺着,霓喃睁开眼,便对上他俯看下来的视线,他用自己的额头抵着她的,柔声说:“睡吧,到了我叫你。” 果然比歪着头睡觉舒服多了!霓喃索性将鞋子脱掉,脚缩到座位上,翻了个身,双手搂住他的腰,脑袋在他怀里拱了拱,深呼吸两下,咕哝道:“我怎么这么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啊!” 她睡意蒙眬时声音软绵绵的,带点沙哑,像只挠心的小猫咪,真要命。 他按住她乱动的小脑袋,俯身在她耳边警告:“再撩我我要亲你了。” 霓喃扑哧一笑,倒是没再动了,乖乖地睡觉。 她本来只是想浅眠一下,最后竟真睡着了。到了小区楼下,傅清时低头看了看她,到底没忍心将她叫醒,直接将她抱出了车。 到了家门口,傅清时站在那儿迟疑了下,他有宁潮声的电话,可现在一点多了,他肯定睡了。再看了眼怀里的人,她睡得好香,这个时间点叫醒她,估计她会失眠的。 最后他将她带回了家,把自己的床让给了她,他又去重新铺客房的床,忙完后又去沐浴,他有个习惯,再困再累睡前都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他洗完头出来,拿起吹风机想吹头发,忽然又放下了。老房子隔音不太好,这个吹风机声音大,他怕吵醒她。用毛巾擦了会儿,还是没能全擦干,入秋后夜晚凉,顶着湿发睡不太好受,他索性找来花瓶与剪刀,一边修剪带回来的那捧雏菊,一边等头发干。 忽然想起当年,他第一次带花去看她,其实并不知道她喜欢什么花,在小花店里转了一圈,觉得玫瑰、百合、康乃馨都不太适合,后来在角落里发现了盛在桶子里的大捧的绿雏菊,不太打眼也不够娇媚,但他觉得那抹绿像光一样,令人心里生出希望。没想到,那竟是她最爱的花。 人生有时候有许多奇妙的巧合,比如他和她的重逢。 霓喃在清晨七点半自然醒,这一觉睡得特别舒坦,她伸个懒腰,习惯性地抱着被子滚了两圈,然后,忽然意识到不对劲……被子上的气味很熟悉,但不是自己的床。 她用了三秒钟打量了下房间,再用了三秒钟回想了下昨晚的事,然后淡然地从床上爬起来,光着脚在房间里慢慢踱步一圈,巡视完男朋友的私人领地后,才打开门出去。 霓喃循着香味走向厨房,果然看见傅清时站在灶台前,拿着一柄木勺在搅拌砂锅里的小米粥,粥应该已经熬到尾声了,喷香扑鼻。旁边的蒸锅里不知蒸了什么,水汽缭绕中飘出一缕香来。 厨房采光很好,初秋早晨的阳光透过洁净的玻璃窗笼罩在他身上。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t恤衫与一条米色家居长裤,微垂着头,慢慢搅动着小米粥,他的背影在晨光里温柔极了。 霓喃倚在厨房门框上,凝望那抹身影许久,心里浮起细细密密的柔情,睁开眼,清晨的阳光很好,有个人在厨房为你做早餐。 傅清时仿佛终于察觉到了背后有人,转头见到她,微愣了下,然后冲她笑:“早。” “早。” 分明才交往两天,霓喃却忽然有种错觉,仿佛他们在一起有一辈子那么久了,每天说着“早安”“晚安”。 吃早餐的时候,傅清时说待会儿要去医院见胡蝶,让她一起去。既然他不能阻止霓喃追查“知远号”事件,就只能将她拉进他与胡蝶的阵线里来。 霓喃低头笑。 他好奇:“你笑什么?” 她摇摇头,嘴角的笑意却收不住。她只是忽然想到,胡蝶曾多次明确而坚决地对自己表示过——帮不了你,拒绝合作。如今胡蝶应该会很郁闷。 去医院前,霓喃决定先回家洗个澡换个衣服。她开门出去,迎面就撞上对面自己家的门被打开,宁潮声瞪大眼睛看过来,指着她:“你你你……”他震惊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她淡定地走过去,将他抬起的手拍下去:“你什么你?傅先生不在家,让我帮忙浇个花。” 话刚落,身后的门就开了,傅清时的声音响起:“霓喃,你手机落下了。” 霓喃:“……” 宁潮声:“……” 傅清时将手机递给霓喃,又跟宁潮声打招呼:“早啊,潮声。” “早……”宁潮声看看傅清时又看看霓喃,忽然明白了过来。 他本来要出门买早点,这下也不去了,跟着霓喃进了屋。 霓喃举着双手,主动坦白:“报告组织,我全招。是,我们在一起了,昨天,哦,不对,前天晚上开始的。”见宁潮声表情怪怪的,霓喃敲了下他的头,好笑道,“小屁孩你瞎想什么呢,昨晚我们一起从机场回来时,我睡着了,所以才在他那边借宿了一晚。还有问题吗?没有的话我就洗漱去了。” 宁潮声:“……” 问题的答案都被你讲完了,你让别人还怎么问? 霓喃哼着歌闪身进了浴室。 其实宁潮声想问的还有很多,比如,你不是心里有个喜欢了很多年的初恋吗,怎么忽然就放下了?你跟傅先生才认识没多久吧,了解他吗?宁潮声还想板着脸教训她一顿,一个女孩子怎么这么缺心眼儿啊,刚谈恋爱就跑人家家里去借宿,有没有一点危机意识啊? 但见她眼角眉梢都写着“愉悦”两字,他便什么都不想问了,她开心就好啊,如果她被人欺负了,他会帮她欺负回去的! 宁潮声想到这里,又走了出去,去敲对面的门。 傅清时将门打开,还没开口说话,就见宁潮声板着脸十分严肃且认真地说:“如果你敢欺负她,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绝对!” 说完,他像个在力量悬殊的大人面前示威的小孩一般,用力地扬了扬拳头。 其实傅清时与宁潮声见过很多次,但两人交流不太多。这个男孩子实在太内敛了,还很容易害羞,不爱讲话,就算开口也都是温言细语的,待人接物非常有礼貌,长相也清秀,皮肤比一般男生的白,一双水润的眼睛像小鹿的一般清澈。有次一起吃饭,霓喃给他夹菜,他想偷偷把胡萝卜扔掉,被霓喃抓住,然后他就在她凶巴巴的“禁止挑食”的目光下乖乖地吃掉了。因此在傅清时的心里,一直觉得宁潮声是个被姐姐保护着照顾着的小少年,跟人说重话狠话这种事跟他不沾边。 原来小少年不是没有血性的。 傅清时见他俊秀的脸泛起一丝红,想必是第一次这样警告人,心里明明很紧张,还咬牙强撑着,那个样子真的蛮好笑的。但傅清时没有笑,而是用同他一样认真郑重的语气说:“我记住了。” 宁潮声得了这句话后,一股气倏地散了,那个内敛羞涩的小少年又回来了,低声说了句“再见”就飞快地跑了。 傅清时没有把这个小插曲告诉霓喃。 他们一起去医院看胡蝶,推开病房门,发现有客人在。 “哎,来了啊。”胡蝶招呼道。 坐在病床边的男人回头看过来,霓喃一愣,心想,他与傅清时是什么关系?他们长得真像。只是这个男人一身正装,神色严肃,气质非常冷,而傅清时要柔和得多。 “哥。”霓喃听到傅清时开口叫道。 原来是他哥哥啊。 傅清平没应声也没点头,像没听见一样,站起身转头对胡蝶说:“我先走了。” 霓喃想跟傅清平打个招呼,可觉得此刻的氛围有点奇怪,而且傅清时也没向哥哥介绍她。 胡蝶说:“谢谢你来看我。” 傅清平点点头,提着公文包往外走。 傅清时低声对霓喃说:“我先出去一下。”然后他便跟了过去。 “哥!” 走在前面的人头也不回,也不理他。 “哥!” 傅清平加快脚步。 “傅清平,你站住!”他的声音里带了一丝恼怒。 傅清平的脚步似是微顿了下,但仍没有停下来。 傅清时快步追过去,拽住了傅清平的手臂。傅清平终于回头看向他,只是那眼神非常冷漠,还夹杂着一丝厌恶。 “放开!” 傅清时放开他,说:“我找到张正清的下落了。” 打算离开的傅清平脚步忽然就顿住了。 他们正站在护士站旁边,这会儿大厅里人来人往,有点儿闹。 傅清时说:“换个地方说话,不会耽误你太久。” 傅清平站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很快跟了过去。 病房里。 胡蝶看着正将带来的鲜花插到花瓶里的霓喃,有点儿郁卒。 傅清时在电话里讲要带霓喃一起来时,她觉得奇怪:“你带那小丫头来干什么?” 他竟然丢了个炸弹给她:“什么小丫头,那是你未来嫂子。” 胡蝶:“……” 谁能告诉她,她住院这阵子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那哥哥有七年没回国了吧,到底是什么时候恋上她的?明明是个比她小好几岁的小丫头啊,竟然成了她的嫂子!而且,自己以前可是明确拒绝过跟霓喃合作一起调查的,现在这脸打得可真响。 不过胡蝶能屈能伸,权当以前没说过那种话,热络地跟霓喃聊起了这次他们去见张正清的事来。 不一会儿,傅清时回来了。 胡蝶问:“怎样,你哥同意了吗?” 在傅清时提出让霓喃加入他们后,胡蝶便提议让傅清平也一起,她知道这些年他也一直在查这件事,偶尔还会找她打探下消息。所以她约了他来医院见面。 “嗯。”他点点头,“虽然他不想见到我,但找出‘知远号’事件的真相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不过,他说以后只会跟你单独联系。” 胡蝶听到那句“单独联系”时先是心里一喜,随即又觉得这点小欢喜是因着人家兄弟俩的冰点关系而得来的,那欢喜中便不禁带了丝忧愁,有点心疼傅清时。 胡蝶是个爱恨分明的人,在当年的事故里她失去了哥哥,在得知嫌疑人竟是哥哥的好友,也是她当成哥哥一般的人之后,她不是没有纠结与怀疑过,她心里搁不了事,直接跑去问傅清时,她说“清时哥,只要你说这件事与你无关,那我就相信你”。他回答不是他,然后将自己失去了那天一部分记忆的事也坦诚相告了,她说到做到,再也没有怀疑过他。所以她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作为他亲哥哥的傅清平却不相信他。 “你哥不相信你?” 餐厅里,霓喃在得知傅清平与七年前事故的关系后,如此问道。 当年事故的九名遇难者有一名女性,是个海底数据测绘师。霓喃没想到她竟是傅清平的未婚妻。 傅清时摇摇头:“不,他不是不相信我,他只是恨我。” “嗯?” “一开始景色并没有参与这个项目。我们勘探完毕要进行打捞时,团队里的测绘师身体出了问题,需要临时找个人来顶替。景色是因为我的拜托才上了考古船。” “那时我哥已经跟她订了婚,婚礼定在圣诞节。我哥一开始不同意,毕竟举行婚礼要准备的事情很多,而且他了解我们这个工作,知道有一定的危险性。”他停顿了一下,才再开口,语气非常艰涩,“我向他承诺过,会将嫂子完好无损地还给他。” 他深呼吸后,端起水杯猛喝了一大口,眸色深得如同最漆黑的夜,那里面藏着无边无际的痛苦。 “出事的时候她刚有了身孕,我不知道这件事,是后来听我哥讲的。霓喃,‘知远号’的遇难者不是九个人,而是……十个人……” “后来我被指证为嫌疑人,我爸逼着他担任我的律师。” “那对他来讲,是双倍的折磨。” “他恨我,是应该的。我一点也不怪他。” 傅清时是那场事故中水下作业里的人里面唯一的幸存者,她无数次想过,上天对这个人真是太眷顾了,为什么他会这么好运呢?可原来,活下来的人比死去的人更痛苦,他失去了好友,失去了青梅竹马的朋友,曾关系亲密的兄弟对他心怀恨意,他心里背负着自责与内疚,像个在大雨天里背着一捆稻草的跋涉者。他把找出事故真相当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使命,他不敢再碰触那个他热爱的职业,退出考古圈,远离故土数年,成了漂泊的旅人。 霓喃想说点什么,却发现所有安慰的话都显得十分多余。于是她越过餐桌,坐到了他的身边,伸手紧紧地抱住了他。